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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仲裁委员会召开学习贯彻《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精神专题研讨会
  • 2019-11-12 16:01
  • 来源:汕头仲裁委员会
  • 发布机构:汕头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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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市关于举办汕头市市管干部学习贯彻《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专题研讨班的安排部署,11月11日下午,汕头仲裁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林伟标同志主持召开学习贯彻《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精神专题研讨会,集中观看培训录像,委党组成员、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并研讨交流。

    会议要求,一要用心体会总书记对广东、对深圳的关心厚爱,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要深刻领会《意见》赋予广东、深圳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的重大历史使命,按照《意见》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路径,奋力在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先行先范、当好标杆。三要准确把握《意见》赋予广东、深圳改革开放再出发的重大历史机遇,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努力在新时代开创新局面、再创新优势、铸就新辉煌,创造让世界刮目相看的新的更大奇迹。四要深刻把握《意见》实施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促进作用,增强深圳核心引擎功能,更好担当起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重要职责。

    会议提出三点贯彻落实意见,一是要学习领会意见精神,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二是要以实际行动全力支持建设,结合汕头仲裁工作实际找到切入点,以实际行动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在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中加快汕头经济特区发展、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三要主动融入和对接,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和先进理念。充分吸收借鉴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区的先进发展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将《意见》精神融入我委明年工作谋划。

    通过本次研讨,与会人员表示结合当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的精神,积极认真对标学、对表做、对照改,真抓实干,提升能力水平,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努力开创汕头仲裁各项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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