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汕头市2025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做大做强会展经济,打造新兴国际会展名城,我局已于2025年9月发布了《汕头市促进会展业发展扶持措施》(以下简称“扶持措施”)。为进一步明确扶持资金申报相关程序,我局根据扶持措施起草了《2026年汕头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
一、征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
二、反馈途径
1.电子邮箱:stwmk901@vip.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汕头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实施细则意见建议”;
2.传真:0754-88931821;
3.信函:请将信件邮寄至: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外经贸大厦 汕头市商务局 外贸科,邮政编码:515000,并在信封上注明“汕头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实施细则”。
联系电话:外贸科 88931822。
三、其他要求
本次征求意见采用实名制,请在反馈资料中提供姓名、联系电话,以便后续沟通。
汕头市商务局
2026年4月3日
附件:
1.2026年汕头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2.附件1:2026年汕头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封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