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交会《关于开展2026年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预申请工作的通告》(会业字〔2025〕845号),2026年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预申请已启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符合《广交会品牌展位使用条件》(附件1)的企业均可申请。申请企业如出现列明禁止使用品牌展位情形,其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二、申请展区范围
除铁石装饰品及户外水疗设施展区外,所有展区均可申请。其中,企业在车辆、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化工产品、食品、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械展区申请的品牌展位数量应不低于2个,在其他展区申请品牌展位数量应不低于4个。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
四、申请方式
申请企业须在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exhibitor.cantonfair.org.cn)上传评审资质材料,并将纸质材料报送汕头市商务局(地址:汕头市金涛庄东区47幢外经贸大厦901房),具体为:
(一)用本企业用户名及密码(新用户注册获取)登录“参展易捷通”系统。点击“展位申请”——“品牌展位评审”,进入品牌展位评审申请页面,按流程登记公司信息、添加展品资料、上传企业资质材料并添加展位申请。
(二)下载、打印《广交会品牌展位企业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连同按材料清单排序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按展区(每个展区一式两份)报送汕头市商务局。同步上传至易捷通系统。系统上传资质材料须与报送汕头市商务局资质材料一致。
具体操作指引详见“广交会官网”—“参展商”—“品牌评审工作指南”。
五、评审指标
品牌展位评审标准包括企业出口额、境内外商标、研发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国际通行认证、品牌建设、行业自律及广交会参展表现等7大指标,详见附件2。具体评分标准另文通知。
六、申请要求
(一)品牌展位不允许联营,且必须绿色特装布展。
(二)请申请企业严格按照《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附件3)上传申报材料,其中:
1.所有申报材料上的企业名称,应与申请企业所涉母子关系企业名称完全一致,各项证书的所有人应为该申请企业或所涉母子关系企业(含法定代表人及股东)。
2.所有申报材料的有效期须能覆盖品牌企业申请截止日期。
3.所有申报及证明材料上的内容、产品及标准均应与企业申报的展区行业相关,所涉产品应在所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范围内。
(三)如需使用母(子)公司资质参加评审,相关要求详见《使用母(子)公司资质参加品牌展位评审的相关要求》(附件4)。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原品牌展位参展企业和符合申报条件的新企业高度重视本次品牌展位评审,我局将于即日起至12月25日在市商务局904房设立2026年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工作咨询点,为有意愿申报的企业提供咨询和辅导(时间为上午9:00-11:00和下午3:00-5:00),各申报企业可在提交正式申报材料前将申报资料草稿送咨询点让工作人员协助校核。
(二)请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辖区内企业申报。
特此通知。
汕头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12日
(联系人:林铿、林佳然,联系电话:8893182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