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促消费专项工作部署,我市启动“食在汕头”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为进一步提升活动质效,保障消费券发放的公平性、便捷性、安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线上平台企业承担消费券活动服务工作。
一、服务时间
2025年11月至2026年3月,具体服务时间以双方签订的项目协议约定执行时间为准。
二、服务项目
负责活动餐饮消费券发放工作,活动具体实施细则以省、市正式印发的活动方案为准。
三、任务要求
(一)制定消费券发放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消费券制券、领用、核销等工作。
(二)通过平台系统比对消费券领取主体信息,确保符合参与活动的资格与条件。
(三)负责参与商户培训及答疑工作,负责指导商户按要求开具消费发票,负责对接发票核验;
(四)负责组织平台自身资源和商户资源开展活动宣传,组织本地生活类自媒体达人开展联动宣传,提升活动声势。
(五)组织专业服务团队,受理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
(六)加强风险监测,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虚构信息领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应当及时报告、有效处理,保障资金安全。
(七)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相关情况,包括消费券发放数据、核销数据及分析报告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审计,并开展绩效评估等工作。
(八)其他保障消费券正常发放的工作。
四、条件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1.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支付业务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资质,具备全面的资金转接清算能力、灵活的票券系统功能及运营能力,可提供折扣、立减、票券、券包、消费送券等多样化营销工具,以保障项目高效、平稳、安全实施。
2.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广东”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消费券发放及类似促消费活动中,无重大资金安全事故发生记录。
3.具备较强的公信力、品牌知名度,具备普适性、通用性较强的支付载体和工具,有丰富的政府消费券和消费补贴活动承办经验,且在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
1.风险管控机制健全。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领用顺畅方便快捷,资金投放安全高效。能有效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发生或发现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违法事件或迹象能及时有效处理。
2.具备大数据监测及分析能力,能有效监测参加政府消费券活动的企业在市场价格上的波动,若出现先涨价再折扣等行为,能及时制止并处理。
3.能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免费提供平台使用,确保活动期间消费者能够在平台上正常领取和使用消费券。
4.具备通过“粤焕新”平台作统一数据归集的能力。
5.具备支付完成后的数电发票、支付记录收集和发票真伪核验、审核等功能。
6.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在T+1日内出具相关统计数据。
(三)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
1.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具备覆盖全国(包括港澳)发券能力和分区域发券能力,平台用户基础较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2.依法依规确定符合相关要求的商户库,持续做好录入和维护工作,引导商户在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期间叠加优惠措施,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
3.提供高效运营服务保障。能及时解决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4.能够利用平台自有渠道配合开展活动宣传。结合消费季期间内的重点展会、节假日等重要节点配合开展相关促消费活动,扩大消费券和消费补贴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鼓励平台企业活动期间与财政投放资金配套相应自有资金并叠加商户优惠,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更好促进消费增长。
(五)需指定专管账户接收财政资金,根据消费券使用情况和发票核验情况划拨资金给参与商户,不得将本次活动资金挪作他用。
五、报名资料
(一)企业申请书,内容主要对是否满足上述服务要求、资格条件等内容进行总结提炼,以及相关优势资源介绍等。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三)平台企业情况介绍。
(四)平台企业服务能力介绍(需逐条对应提供,可提供近2年成功案例)。
1.实名能力:参与补贴活动的消费者涉及的优惠券核销等支付行为均需事先进行平台实名认证。
2.风控能力:防黄牛、防刷单、防恶意注册等经验概述,是否能精准识别骗取补贴行为并实时拦截、取消作弊商家资格。
3.商业能力:具备丰富的商业资源和商家服务能力,具有较大范围的普惠性(须提供进驻平台商家数量及佐证材料)。
4.服务响应能力:是否具备服务热线并能在什么时间内做出咨询和投诉响应,并提供回应和解决投诉问题的方案。
5.大数据能力:运用大数据能力精准推荐促进消费技术介绍。
6.资格券发放能力:产品、技术及实际运营经验概述。
7.政企联动能力:平台企业、发卡银行或参与商家让渡的资格券的配套让利方案及配套规模。加大资金配套和活动宣传力度,叠加放大资格券发放效果,扩大资格券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的能力。
8.配合审查能力:接受并积极配合审计监督,按时按实提供平台企业的资格券发放数据,能对资格券发放、核销流程及规则是否合规提出建议。
9.总结评价能力:活动结束之日起2周内提供本批次资格券发放数据报表及相关总结分析情况(包括资格券发放张数、金额、抢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平台企业及商家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资格券核销退款金额以及参与核销商家数量等后台相关数据)。
(五)平台企业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五、入选平台确认流程
本次征选平台收集申报材料日期为2025年11月22日至2025年11月24日(3天),符合条件的企业将按规定程序形成拟入选平台企业建议名单,按程序确定。
六、报名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在报名时间内可随时向我局提交申报材料(需包含纸质版、电子版),按照材料要求顺序,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需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材料为复印件的,要求复印文字和图案清晰,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版两套一正一副、密封送至汕头市商务局市场秩序调节科807室
地址:汕头市金涛庄外经贸大厦807室
联系电话:0754-88931832
汕头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