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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06997761N/2025-00236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5-10-11
名称: 汕头市商务局关于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活动领取资格政策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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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商务局关于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活动领取资格政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11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保障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有序实施的安排,为优化2025年汕头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报程序,经研究,决定实行“先领取资格、再申请补贴”,并通过云闪付APP“粤焕新”平台公开发放资格券。

  一、领取条件

  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粤焕新”平台完成实名认证。

  二、发放时间及方式

  每月集中发放资格(每月资金一次性投放,额满即止),每月额度领完即止,补贴资格当月有效。

  2025年10月15日上午10:00在云闪付APP“粤焕新”平台集中发放500万元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格券。

  2025年11月-12月:视国家和省下达资金情况再另行公告进行调整。

  三、领取次数

  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粤焕新”平台领取资格券,逾期失效可重领,最多领取3次,超过次数无法领取。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四、受理安排

  当月领券当月申请。消费者领取资格券后,须于当月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根据平台提示,按要求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提交申请。逾期未提交或未领取资格券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2025年1月1日-10月14日(含当日,下同)期间已取得新车购买发票的消费者,请于2025年11月15日前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直接按要求完整填报申请材料并提交受理(无须领取资格)。逾期未提交申请的按“先领取资格、再申请补贴”执行。2025年10月14日前已取得新车发票并提交申请待审核以及因资料不完善被退回的,可修改补正后再次提交审核。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汕头市商务局所有,如有调整,以最新公告为准。

  五、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54-88857323;0754-88931897

  咨询时间安排: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温馨提示:每月资格券数量有限,建议提前准备材料,及时提交申请。请消费者根据自身需要合理安排参与汽车“报废更新”活动,本次活动不涉及任何中介代办服务,请勿相信“代抢资格”等虚假承诺。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汕头市商务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