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成人员
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协调商务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汕头海关有关负责同志,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包括汕头高新区管委会、汕头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汕头华侨试验区管委会的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宣传部的有关负责同志,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市商务局的有关负责同志。
二、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于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商务局有关负责同志兼任,不刻制印章。领导小组成员等名单及联络方式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内部掌握,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将调整人员名单及联络方式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