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商务建函〔2023〕65号
高新区、综保区经发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促进大型商贸企业发展拉动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汕府办〔2019〕 48号),现将《2021年度汕头市促进大型商贸企业发展拉动消费奖补资金申报指南(修订版)》(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按《申报指南(修订版)》要求,对符合条件申报对象组织补充申报,并对申报企业是否符合奖补范围出具初审意见,并于8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我局,同时将电子版及扫描版按企业名称命名后打包通过粤政易发送至联系人。
专此通知。
汕头市商务局
2023年7月31日
(联系人:黄佳妮,联系电话:88857323)
附件:
1.附件1: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促进大型商贸企业发展拉动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汕府办【2019】4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