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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06997761N/2023-00119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3-06-27
名称: 汕头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汕商务贸函〔2023〕127号 发布日期: 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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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7  浏览次数:-

汕商务贸函〔2023〕127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申报企业按照《2023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附件1)尽快进行申报。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应于7月14日前递交汕头市商务局(径送对外贸易科,龙湖区金涛庄东区47幢外经贸大厦901室),逾期不予受理及补正资料。纸质申报材料须每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按顺序胶装成册(请勿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塑料夹套)并盖骑缝章,申报材料需有封面、目录和页码。如涉及外文,须附有中文翻译件。在递交材料时,工作人员将对要求提供的复印件进行原件审核。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

                  2.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



  汕头市商务局    

  2023年6月27日  


  (联系人:郑梦寻,联系电话:0754-8893189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高新、综保、华侨试验区,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市财政局、档案馆。

  



附件:

1.2023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pdf

2.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