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粤环函〔2019〕1135号)和《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实施细则》(粤环办〔2020〕3号)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委托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于2023年1月13日对潮阳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人工湿地建设工程等2个项目开展专家评审,同意2个项目予以入库。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汕头市2023年度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第1批)评分表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