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粤环函〔2019〕1135号)和《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实施细则》(粤环办〔2020〕3号)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委托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于2022年12月19日对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练江流域总口截污关键点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等6个项目开展专家评审,同意4个项目予以入库。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汕头市2022年度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第10批)评分表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7日
索引号: | 11440500006997825L/2023-0002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3-01-17 |
名称: |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第十批)纳入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技术评估结果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1-17 | |
主题词: |
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粤环函〔2019〕1135号)和《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实施细则》(粤环办〔2020〕3号)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委托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于2022年12月19日对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练江流域总口截污关键点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等6个项目开展专家评审,同意4个项目予以入库。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汕头市2022年度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第10批)评分表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7日
主办单位: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0754-88627570
4405110200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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