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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日报《社保之窗》专栏(二十四)──养老保险常见问题问答(2016.1.5)
  • 2016-06-30 00:00
  •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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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日报《社保之窗》专栏(二十四) 2016年1月5日 第三版

     

    养老保险常见问题问答

     

      一、问:在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和自己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有什么不同?

     

      答:在企业参加社保,各个险种的缴费比例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按15%、个人缴费按8%计征;

     

      (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按1.5%、个人缴费按0.5%计征;

     

      (三)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按0.5%计征;

     

      (四)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按1%计征;

     

      (五)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按6%计征、个人缴费按2%计征。

     

      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分别按20%和8%计征。

     

      二、问:灵活就业社保转为职工社保应如何办理?

     

      答:灵活就业社保转为职工社保,应先到所属的委托缴纳灵活就业社保的机构办理停保手续并领取已结算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然后把已结算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提交给新的单位,由新单位办理职工社保参保手续。

     

      三、职工退休年龄怎么规定?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1、男满六十周岁,女干部(注:包括管理技术岗位人员)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工人年满五十周岁。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人社函〔2010〕1010号文规定: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女性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条件为:

     

      1、曾经以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则按现岗位情况界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条件。即在管理岗位工作的55周岁,在生产岗位工作、从事城镇个体工商户者或灵活就业,或处于失业状态的按50周岁。

     

      2、未曾以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条件为55周岁。包括按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人员。 (社文)

     

     

    汕头日报数字报链接:http://www.stdaily.com.cn/html/2016-01/05/content_6894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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