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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5608704422/2024-00439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12-11
名称: 关于开展我市2025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遴选推荐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号: 汕人社函〔2024〕362号 发布日期: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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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市2025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遴选推荐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1  浏览次数:-

  各区(县)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遴选推荐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5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遴选推荐及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博士工作站是我省设立的博士管理服务创新平台,主要面向我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三甲医院及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大型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成长性高新企业创建。博士工作站主要功能是吸纳、集聚博士博士后人才,发挥人才“蓄水池”作用:发挥人才服务平台功能,为博士博士后人才提供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编制保障、联谊交流等服务;发挥人才孵化和成果转化基地作用,与其他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帮助中小型科技企业解决技术攻关难题;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引导博士、博士后到乡镇开展科研和技术服务。

  (一)设站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和经济、社会效益良好,具有较强的支撑和服务能力;

  2. 具备为在站博士提供必需的科研和生活保障能力;

  3. 具备博士工作站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工作机制,包括具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经费及场地保障等。

  (二)申报对象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支持以下单位设立博士工作站:

  1. “双一流”建设高校、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建设高校或对华南地区发挥良好辐射带动作用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2.拥有以下重点创新平台之一:新型研发机构,省院士工作站,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等。

  3.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评选确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选、认定的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4.近三年(2022至2024年)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市值500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广东500强企业、广东制造业500强、广东创新企业100强、广东省民营企业100强等知名榜单的企业。

  5.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链主企业或承担重要职责的集群促进机构。

  6.全职科研团队中具备博士学历人员数量占比达到10%以上且近三年(2022至2024年)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项目的企事业单位。

  7.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及惠州、江门、肇庆市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的龙门、台山、开平、恩平、广宁、德庆、封开、怀集等县(市)制造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建有省级及以上临床重点专科的医疗机构,从事粮油、天然橡胶、蔗糖、茶叶、中草药材、油茶、香料等种植加工,从事畜禽养殖、深远海养殖和农业种质资源培育的农业企业及科研机构。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报。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表》(附件1)、《2025年度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单位汇总一览表》(附件2)并提供佐证材料。

  (二)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初审推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所属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材料审查、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申报单位按推荐顺序,限额择优推荐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填写附件2《2025年度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单位汇总一览表》)。其中,金平(含高新区)、龙湖(含华侨试验区)、澄海、濠江(含综合保税区)、潮阳和潮南区推荐单位不超过3家,南澳县推荐单位不超过1家。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选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通过组织专家评选、结果公示等程序开展择优遴选推荐。对推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情况一并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所属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知推荐单位登陆省博士工作站备案管理系统(https://hrss.gd.gov.cn/bsbshrcfw/)进行网上申报,按要求填写上传《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并提交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四)审定发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下达设站通知。

  三、有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填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表》、《2025年度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单位汇总一览表》和提供佐证材料。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和《一览表》。对照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优先支持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的单位资质、经营业绩、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须提交有关代表性佐证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与《申报表》一并装订成册。佐证材料应尽量简化,请勿超过20页(可双面打印)。请将《申报表》连同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附上PDF格式电子版)以及《一览表》(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附上WORD格式电子版),于2024年12月23日前报至所属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方式见附件3)。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1月2日前,将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以及实地考察的视频图片资料汇总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便及时审核和推荐上报,逾期或超额推荐的均不予受理。


  附件:1.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表.doc

             2.2025年度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单位汇总一览表.wps

             3.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方式情况表.wps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