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汕头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汕农农函〔2024〕219号),以及《汕头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汕市农农〔2020〕34号)程序和标准,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监测企业进行评审和实地复核,有广东江之南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广东华达隆肉业有限公司、广东粤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恒源冷链有限公司、广东诚心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符合汕头市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标准;有汕头市亿弘水产品有限公司、汕头市城九种养有限公司、汕头市冷冻厂、汕头市澄海区潮鹏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广东蓬盛味业有限公司和汕头市枫桦种养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监测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与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反映:
1.信函方式,请寄送至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29号振海大厦汕头市农业农村局703室,邮编515041。
2.传真方式,请传真至0754-88135830。
3.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邮箱:stsfzghk@126.com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10月31日。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2日
(联系人:李同志,电话:88135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