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653号)要求,各区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申请组织验收。我局于10月17日至18日组织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采取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的生产主体进行验收。
现将验收合格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3日起至2022年10月27日止,共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可通过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受理单位: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54-88135855
附件:汕头市2023年度省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验收合格单位公示名单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