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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1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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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移动的炸弹,市交通执法局国庆期间查处一辆非法改装危险货物黑车
  • 2019-10-08 16:13
  • 来源: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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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6日上午,市交通运输执法局机动大队三中队值班巡查至东厦路时,发现路边一建筑工地旁停放着一辆车牌号为粤BV0XXX的轻型厢式货车,该车的外观存在蹊跷,有明显的改装现象。当即,执法人员上前向现场人员表明身份并进行调查取证,但粤BV0XXX轻型厢式货车的驾驶员不配合执法人员并拒绝打开车辆货厢接受检查,执法人员只好将粤BV0XXX轻型厢式货车及其驾驶员带至停车场做进一步调查,并在前往停车场途中向粤BV0XXX轻型厢式货车驾驶员进行普法宣传和教育。在认识到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严重性后,粤BV0XXX轻型厢式货车驾驶员主动出示本人证件并在到达停车场后打开粤BV0XXX轻型厢式货车货厢配合调查。


    经调查,粤BV0XXX轻型厢式货车驾驶员臧某某即为该车车主,臧某某承认由于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在未取得相关行政部门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在粤BV0XXX轻型厢式货车上加装了大型储油罐、受油计量器和受油设备,并于106日上午从汕头市高新区运输柴油到东厦路某建筑工地。截至执法人现场检查时,粤BV0XXX轻型厢式货车的储油罐内尚存柴油80升。


    柴油属于危险货物,臧某某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运输危险货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一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七第一项的规定,市交通运输执法局拟对其处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经过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臧某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自愿接受处罚,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行为,并于当天下午自行联系中石油的专业运输车辆对粤BV0XXX轻型厢式货车储油罐内的柴油进行转运。为消除粤BV0XXX轻型厢式货车可能继续从事非法运输柴油的隐患,执法人员责令臧某某自行拆除粤BV0XXX轻型厢式货车内的大型储油罐、受油计量器和受油设备。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共累计查处非法营运危货车辆共19宗,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井然和道路运输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机动大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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