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汕头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汕国资〔2024〕43号)。
特此公告。
汕头市国资委
2025年12月15日
| 索引号: | 11440500774009025A/2025-00232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12-15 |
| 名称: | 汕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头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的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12-15 | |
| 主题词: | |||
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汕头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汕国资〔2024〕43号)。
特此公告。
汕头市国资委
2025年12月15日
主办单位:汕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0754-88789601
44051102000227号
粤ICP备05066684号-1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4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