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和《汕头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打造绿色领军力量,助推我市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度市级绿色制造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绿色制造宣传培育工作
请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和《汕头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工作方案》宣传,引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工业园区自愿申报市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工业园区。根据梯度培育的原则,请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本地区具备培育基础条件、有提升潜力且有申报意愿的企业、工业园区列为培育对象,宣贯新发布的《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25)评价标准和申报指南,做好培育服务和申报指导工作。
二、做好绿色制造申报推荐工作
拟申报2026年市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工业园区的企业、工业园区应根据《汕头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对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25)(附件2)或已公布的相对应行业标准开展评价工作,编制自评价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指标自评分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并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上报相关申报材料。请各相关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指导,对企业、园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推荐汇总表(盖章扫描件一份,附件3)和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三份),请于2026年5月29日前在平台完成审核上报(纸质材料送我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三、发布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名单
根据推荐申报情况,我局将组织专家现场审核、公示等程序,确定符合市级绿色制造标准的单位,发布2026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名单。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附件2: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25).pdf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30日
(联系人:唐能,电话:889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