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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5555974461/2025-00259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5-08-29
名称: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文号: 汕工信函〔2025〕309号 发布日期: 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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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29  浏览次数:-

高新区、综保区经发局,金平区工信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5〕34号),现将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汕头市5家2024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家予以一次性奖补120万元,本项目计划共安排专项资金600万元。

  二、资金安排计划、绩效目标

  奖补资金的安排计划、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2。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贷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拨付至企业,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并及时将资金安排情况及拨付情况报我局。

  (二)各区工信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做好企业跟踪、审计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汕头市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表.xls

  附件2:汕头市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29日  

  (联系人:邓东宇,电话:88992021)



  抄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