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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5555974461/2025-00214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5-07-16
名称: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汕头市2025年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及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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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汕头市2025年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及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17  浏览次数:-

各功能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及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规划政策函〔2025〕2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和《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4〕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要求,组织开展我市2025年广东省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一)组织单位。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属地符合条件的企业及需复核的企业进行申报或复核。相关政府部门、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工作要求。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按照《通知》和《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和标准,对单项冠军申报和复核申报材料认真组织初审。初审应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资格,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违规记录等相关指标予以重点把关,确保推荐质量;同时需对申报企业的资质认定、荣誉证书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线上线下材料是否一致等方面进行把关。

  (三)报送方式。各地区企业申报材料需经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请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加盖公章的企业申报(复核)材料完整版(含加盖企业公章与骑缝章的申请书及附件,见《通知》附件1、附件4)、申报汇总表(《通知》附件2)及刻录光盘(含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版)各一式2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规划科)。

  (四)截止时间。请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5年8月15日前送我局。无特殊情况,逾期将不受理。

  二、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地区要从落实制造业当家、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管理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加大《管理办法》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复核)要求。有效期内的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请各地区提醒当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

  (二)请各地区通知当地有效期内(此次需申请复核的企业除外)的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登录数字工信平台,选择信息更新菜单,在7月20日前完成本企业信息更新工作。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及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16日      


  (联系方式:综合规划科,88992024)



附件:

1.省通知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