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潮阳区、潮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3〕42号)和《公文转办通知》(汕府办转〔2025〕1-48号)要求,现将汕头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方向)第一批入库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共安排财政资金59.75万元(详见附件),有关通知如下:
一、明确下达进度。各区要按程序抓紧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更改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在规定时限内拨付到奖补项目单位,并及时将拨付到账凭证报我局备案,指导企业按会计准则计入相应科目。
二、明确责任要求。各区要严格执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加强资金项目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推荐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同时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政府审计等负责。
附件: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方向)第一批入库项目计划安排额度表.et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28日
(联系科室:工业互联网与数字产业促进科,联系电话:0754-86862771)
抄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