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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出台《汕头经济特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 2018-12-26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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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经济特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经汕头市第十四届3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18年1218日正式公布,并将于20192月1日起实施。

    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立法项目为2018年市政府立法计划中的规章正式项目,由市发改局牵头起草,6月底报送市政府,经市法制局审核修改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管理办法》是我市在社会信用建设领域的第一部特区规章,共有七章三十六条,包括总则、信息归集信息披露信息使用、异议处理与信用修复、监督管理、附则《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使用和管理等工作,其颁布实施将进一步为我市公共信息信息的规范管理和应用推广提供制度支撑,促进汕头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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