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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8年度各区县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
  • 2019-12-31 15:04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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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8年度各区县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

    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区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按照市人民政府对能双控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各区县人民政府2018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进行评价考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南澳县考核结果为优秀,潮阳区、金平区、澄海区、潮南区、龙湖区考核结果为完成,濠江区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

        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南澳县,予以通报表扬。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加强节能形势分析,深挖节能潜力,强化工作措施,推动能耗双控工作深入开展。

        请各区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节能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研究完成十三五全市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

        

    附件:汕头市2018年度各区县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表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1230


    附件

    汕头市2018年度各区县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表

    序号

    地区

    单位GDP

    能耗同比下降

    目标(%

    能源消费新增量控制目标

    (万吨标准煤)

    考核结果

    1

    南澳县

    3.0

    0.15

    优秀

    2

    潮阳区

    3.0

    4.73

    完成

    3

    金平区

    3.0

    3.56

    完成

    4

    澄海区

    3.0

    4.75

    完成

    5

    潮南区

    3.0

    4.97

    完成

    6

    龙湖区

    3.0

    2.84

    完成

    7

    濠江区

    3.0

    1.00

    基本完成

    201912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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