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各支行,农发行汕头市分行、汕头市路桥收费管理处、汕头市运管中心: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粤粮调〔2019〕2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附件2“粮食经纪人情况调查统计表”,已在10月16日完成上报工作,各区县不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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