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发改函〔2018〕760号
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结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24号公告(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239号)的要求,经梳理,我局编制了《汕头市市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收费政策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修订本级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汕头市市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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