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发改函〔2017〕1257号
市卫生计生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7〕4543号)转发给你局,请严格贯彻执行。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财政局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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