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等级粮库”评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等级粮库”评定工作的通知》(粤粮科储[2018]281号)有关规定,由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组成“等级粮库”评估小组,对辖区内申报A级、AA级两个等级的6个粮库进行资料审核和实地核查,现将符合条件的:汕头市粮油发展总公司莲塘仓库、汕头市粮油贸易总公司下岐仓库、广东省潮阳关埠国家粮食中转储备库、汕头市潮阳区粮食局金灶粮食管理二所仓库等4个粮库评为A级“等级粮库”;汕头市潮阳区粮食局直属仓库、汕头市粮丰集团粮食储备库等2个粮库评为AA级“等级粮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即从7月8日起—7月10日止)。凡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反映。
市发展和改革局电话:88988761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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