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设 12 个职能科室,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2个。分别是: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发展计划研究所。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研究分析全市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及发展情况。研究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提出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市委、市政府与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本部共有财拨在职人员65人,其中:行政机关在职人数53人,工勤在职人数5人,事业在职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人员6人,退休人员33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4年收入预算1392.00万元,其中:预算拨款1392.0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4年支出预算1392.00万元,其中:预算拨款1392.00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948.1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43.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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