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0699769XT/2024-00102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12-26
名称: 汕头市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16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汕头市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6  浏览次数:-

汕市财预〔2023〕230号

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粤财预〔2023〕110号),现清算下达你区(县)2023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资金列入2023年度“转移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100207)”预算科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列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各区(县)要严格专户使用管理,用于兜牢“三保”底线,禁止挪用和挤占专户资金。同时,本次清算下达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和省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项目代码10000013Z13511005901,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基层财政要加强直达资金统筹用于惠企利民、积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将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上述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将上述直达资金部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二、为引导强化县级财政管理,按照《广东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粤财预〔2019〕155号)规定,本次下达资金省对财供人员增加的龙湖区、濠江区、澄海区、潮南区和南澳县,监督检查发现“三保”工作存在问题的金平区分别扣罚200万元。



 汕头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