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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 2018-02-08 08:55
  • 来源: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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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部分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说明

    二、“三公经费”说明

    三、其他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1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7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8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9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0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 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本部机构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基本情况

    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设12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与直属机关党委办合署)、计划财务科、法制宣传科、市政设施管理科、市容环境管理科、园林管理科、城管综合科、城乡垃圾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污水处理管理科,市政工程管理科。

    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环卫、园林绿化及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定城市管理规划,负责城市管理规划的组织实施。

    二是负责对市区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服务行业资质核准;负责对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以及城市建筑 垃圾处置的核准;负责城市垃圾车辆准运证的核发工作;负责环卫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市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三是负责临时占用城市公共绿地、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市绿化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参与“星级园林式单位”组织评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市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指导市区义务植树活动。

      四是负责市区临时开挖、占用城市道路和城市排水许可的审批;负责中心城区城市景观照明建设、管理的日常协调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许可和监督管理;参与市政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

    五是负责城乡垃圾管理工作;拟定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建筑垃圾管理方面的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牵头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负责市级环卫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的相关统计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督促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管理运营及设施建设工作。

       六是负责编制城镇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污水处理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以及污水处理费管理工作;指导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考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城镇污水处理建设及管理工作。

      七是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有关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协调和督查;根据市城管委的部署,负责对城市管理责任单位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督办和考评;指导、协调和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八是拟定城市维护项目年度计划;拟定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城乡社区事务项目支出经费预算计划,并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九是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员情况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55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9名,后勤服务人员数6名;实有在职人员63,离退休人员66人。

    (二)所属单位市城市行政执法局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情况

       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部设置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分别为:办公室、指挥中心、执法管理科、督察大队、直属大队。 金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设19支中队,龙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设9支中队。

    职能情况:

    1)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法规、规章的研究、起草,制定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方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指挥协调、指导监督。

    3)行使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园林绿化、城市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4)负责户外广告,重点市政设施、重点园林绿化区域等市管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查处严重或突发性违法违章案件。

    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员情况

    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部共有财拨人员74人,其中:在职人员61人,退休人员13人。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属金平区、龙湖区城管执法队伍共有财拨人员实有242,其中:在职人员242人。

    (三)所属单位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情况

        市环卫局机关内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加挂监察室牌子)、业务管理科、综合科、设施建设管理科。列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5个,分别是:市环卫局(本级)、市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市环卫直属车队、市余泥渣土管理所、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中心。

       市环卫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的实际,参与拟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环境卫生发展规划以及作业规范、质量标准,并遵照执行。

    2)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检查评比和行业劳动竞赛,对各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协调并提供必要的支持;负责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和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证的审核工作。

    3)参与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建设及竣工验收工作;参与生活垃圾、粪便处理场(厂)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中心城区的公厕、垃圾转运站等小型环卫设施的建设并对关闭、拆除或改建环境卫生设施的事项进行核准;负责环境卫生的科研工作。

    4)负责对从事环境卫生经营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的资质审核和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营的管理,参与垃圾处理费征收的组织实施工作。

    5)负责中心城区道路的冲、洒水作业及汕头港湾等水域的保洁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和粪便的无害化终端处理的管理工作;

    6)负责对各区生活垃圾、粪便处理场(厂)运营管理情况的检查、监督、指导;督促指导环卫作业单位提高作业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程度。

    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另外,根据第十三届5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及汕府办20151号文要求,我局增加对金平、龙湖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的市级考核牵头组织工作。

    2.人员情况

    市环卫局(本级)共有事业编制21人,后勤服务人员数2人;实有人数23人;退休人员6人。

    (四)所属单位市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设人秘股、机械设备股、业务股、科研所4个职能股室,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即汕头市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

    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的主要职责是:

    主要是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填埋用地的选址、规划、设计、施工和周围环境的本底调查;负责无害化处理消纳市中心城区居民日产超过2000多吨的生活垃圾及新老两个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的生化处理,达标安全排放;负责市区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研究;对城市公厕抽样检测和环境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受自然灾害袭击后产生的树枝杂物的消纳工作。

    2.人员情况

       处理场共有事业编制50人,在职事业编制37人,购买服务编制1人,退休人员19人。

    (五)所属单位市环卫直属车队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环卫直属车队内设1个队长,2个副队长室,2个职能股室(即人秘股和业务),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即市环卫直属车队(本级)。

    汕头市环卫直属车队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金平区﹑龙湖区(不含新溪镇﹑外砂镇)主次干道马路洒水冲洗作业和定期对大学路段进行冲洒水作业;组织并协调办理市区环卫系统环卫专用车辆的车管业务(车辆入户﹑办证﹑专项税费减免﹑报废等)工作;负责本单位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临时性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清理行动和重大活动的清洁卫生突击任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员情况

    汕头市环卫直属车队本部共有事业编制35名,其中:事业编制16名,购买服务人员编制19名。单位实有在职人员28人,退休人员17人。

    (六)所属单位市余泥渣土管理所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设2个股室、1个水上保洁队,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即市余泥渣土管理所(本级)。

    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的主要职责是:   

    对市区建设、铺设、修缮工程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余泥渣土的处置管理;对市辖各区余泥渣土管理所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协调;负责市区建筑工程余泥渣土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工程余泥渣土处置许可证、运输许可证的初审工作;负责处理违章倾倒渣土、群众投诉等项工作;负责汕头港北岸水域从华桥公园至西堤全长6公里,宽240米的漂浮物打捞、保洁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临时性和突击性任务。

    2.人员情况

    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本级)原有事业编制数20名。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服务社会化,汕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于20148月发文《关于核定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等单位后勤服务人员数(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数)并核销相应编制的通知》(汕机编〔2014100号),调整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事业编制数为15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数5名。目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9人,退休人员7人。

    (七)所属单位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中心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中心(本级)内设2个职能股室。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为汕头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中心。

       汕头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受理申报减免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资料,并进行初审;负责指导非中心城区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人员情况

       汕头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中心(本级)共有事业编制10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数1人;目前实有人数在编10人,退休人员1人。

    (八)所属单位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情况

    根据汕机编发【20182号文通知,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为副处级事业单位,赋予行政管理职能,内设有办公室、人事科、绿化管理科、公园管理科、综合业务科等5个职能科室。属下基层单位有:城市绿化管理中心、中山公园管理处、金砂公园管理处、华侨公园管理处、石炮台公园管理处、七日红公园管理处(含北郊公园筹建处)、观海长廊管理处、时代广场管理处、人民广场管理处、星湖公园管理处等定额拨款事业单位。

    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订本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城市绿地系统性规划、管理规章等工作;协助指导各区(县)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2)负责草拟本市园林绿化管养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考核办法及养护费用定额标准,并组织实施市属管理范围内的考核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3)负责检查监督、考核验收市属公园、广场、城市道路绿化及其附属绿地、雕塑、喷泉的管理、建设改造等工作,以及推进市场化改革。

    4)负责市属管理范围内树木迁移、砍伐、修剪、更新的组织实施以及对临时占用绿地期间的监管工作;指导古树名木的保护和建档管理工作。

    5)协助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参与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方案审查、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园林式单位评选工作;负责举办和指导全市性及区县各类花事文化活动。

    6)负责园林绿化科研、苗圃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工作,指导市园林学会工作。

    7)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人员情况

    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本级共有行政事业编制20人,后勤服务人员2人,财政供养实有人数19人,离退休人员共42人。其中:在职公务员17人(财政统发工资19人),离休1人,退休41人(其中财政统发工资18人)

    (九)所属单位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定额补助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园林处(定额补助事业单位)共有9个事业单位,分别为中山公园管理处、金砂公园管理处、华侨公园管理处、石炮台公园管理处、七日红公园管理处(含北郊公园筹建处)、观海长廊管理处、时代广场管理处、人民广场管理处、星湖公园管理处。

     2.人员情况

    市园林处(定额补助事业单位)共有事业编制180人(含城绿中心40人),财政供养实有在职人数283人(含城绿中心76人),退休人员424人(含城绿中心88人)。

    (十)所属单位市城市绿化管理中心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情况

    汕头市城市绿化管理中心为科级事业单位,归口汕头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内设办公室、财务股 、绿化生产股、绿化技术监督股(巡查队)、路树一队、路树二队、绿化一队、绿化二队、绿化三队、绿化四队。市机构改革后人员编制40人,经费拨款属差额补助事业单位。

    职能情况:

    1)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规;参与制订市区、城镇地方性园林绿化管理规章;协助规划、建设、城管部门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总体规划以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生态城市等工作。

    2)负责市区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和养护工作的技术标准规范的制订及质量检查、监管、验收等工作;负责园林绿化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及设施养护资金的核定和使用监督;参与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资金的审核和使用监督;参与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绿地面积比例的审核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3)协助市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组织实施,参与市区“园林式”单位的检查评定工作,负责举办和指导全市性及城区各类花事文化活动。

    4)负责市区公共绿地、行道树、苗圃、雕塑、各类大型喷泉等园林景观设施的日常管理养护维修及管养质量的检查、验收和评比工作。

    5)负责市区范围内公共绿地、单位专用绿地、私人绿地树木采伐、迁移、修剪、更新的勘察和审核,以及各种古树、珍稀名木养护的技术指导及建档管理工作。

    6)负责市区范围内园林绿化科研、科普及专业技术培训、绿化防虫抗病及城市生物多样化、生态保护以及绿化优良品种驯化、繁育引种工作.

    7)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人员情况

    事业编制40人,实有人数76人,退休人员共88人。

    (十一)所属单位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情况

       市政工程维修中心是19931月根据汕机编〔199261号文成立的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中心机构设置有6个行政股室,9个基层队所:分别为办公室、生产技术股、财务股、材料设备股、档案室、市政设施股;排水一所、排水二所、排水三所、涵闸所、道路工程队、市政设施巡查队、桥梁管理所、市政设施研究所、南区管理所。负责中心城区规划宽度25米以上(含25米)市政道路(含人行步道)、城市市政桥梁(桥涵、立交桥、人行天桥、桥航标维护)、城市排水(下水道、涵闸泵站、堤围护栏维护、河沟保洁、下水道沟井盖巡查补缺)等市政设施的管理、养护和维修,防洪排涝应急抢修以及“12345”投诉中涉及市政设施管养的事项等工作。

    2.人员情况

    定编126人,在岗在编人员202人,退休人员262

    (十二)所属单位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情况

    中心是市财政全额核拨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生产技术部、财务部、中控科研室、照明一所(龙湖片区)、照明二所(金园片区)、照明三所(升平片区)、照明四所(景观灯饰)。

    职能情况:主要负责市区公共照明设施的设计、建设、管理和维护,中心城区(不含濠江区)规划宽25米以上市政道路路灯、景观灯饰设施的维护管养工作。

        2、人员情况

       现有人员编制数40个,实有在职人员63人,政府购买服务1人,离退休人员22人。

    (十三)所属单位市城市污水处理管理中心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情况

    机构设置:本单位设3个职能股室。

    主要职能:参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承办局下达的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任务;承担中心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和返拨审核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人员情况

       编制人10人,实有在职人员10人,离岗退养3人,退休人数1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编制原则,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本级、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本级、汕头市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汕头市环卫直属车队、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汕头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中心、汕头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汕头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定额补助事业单位)、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汕头市城市绿化管理中心、汕头市城市污水处理管理中心等13家单位全部汇总收入和支出。

    第二部分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56222.7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2327万元,原因是项目预算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512.34万元(预算拨款33069.23万元,非税拨款6676.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766.35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2327万元,原因是项目预算收入增加;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56222.7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2327万元,原因是项目预算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5512.34万元(预算拨款33069.23万元,非税拨款     6676.7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15766.35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2772.19万元,项目支出(含建设项目)预算43450.5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0.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计划;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3.2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和公务用车运行费53.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5.4万元,主要原因是: 增加公务车辆报废更新购置费20万元及业务量增多;公务接待费7.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4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公务接待数有所下降而相应调减预算支出。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22.87万元,比2017年增加893.48万元,增长23.9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84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增加50.38万元。

    (二) 关于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927.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04.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3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942.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9辆,其中,副处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执法执勤摩托车1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4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皮卡车、垃圾处理场作业用洒水车、东风装卸车、环卫车队道路洒水车,市政维修中心英达修补王、高压清洗车、吸污车、压路机、自卸车以及普通货车,高空作业车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情况:市环卫局安排购置公务车1辆;市园林处安排购置洒水车2辆;市维修中心安排购置吸污车1辆,清淤车1辆;市城照中心安排购置18米高空作业车1辆;市渣土所安排购置公务车1辆;市环卫直属车队安排购置大型多功能抑尘喷雾车一辆,中巴车一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主要民生项目包括:一、金砂中路(大华路--金环路)及汕樟跨线桥改建工程(金砂西路及金砂中路升级改造启动建设),绩效目标:金砂中路(大华路--金环路)长约2.8公里,宽44米,拆除机非分隔带、迁移树木,建设中央绿化带作为轻轨3号线的通道,内容包括改造道路、排水、路灯、绿化、交通等设施;拆除金樟高架桥,新建跨线桥等。二、杏花桥改造工程,绩效目标:杏花桥维修,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铺装,桥头挡墙、人行楼梯加固。重点支出项目包括:一、中心城区西片区截污管网完善工程,绩效目标:完成PPP项目政府采购手续和项目招标工作,完成项目的详勘、工程初步设计的编制及评审、施工图设计;办理国土用地(泵站)、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6月份开工建设,完成4公里的管道施工,并开展泵站建设。二、西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绩效目标:开展厂区征地、PPP项目政府采购手续和项目招标工作;完成项目的详勘、工程初步设计的编制及评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办理国土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力争8月份开工建设。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局本级及局属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支付部门办案经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第四部分   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附件:城管局2018年公开表格(汇总).xls

          2018年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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