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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 2017-08-28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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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部设置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分别为:办公室、指挥中心、执法管理科、督察大队、直属大队。

    汕头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法规、规章的研究、起草,制定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方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指挥协调、指导监督。

    3.行使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园林绿化、城市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4.负责户外广告,重点市政设施、重点园林绿化区域等市管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查处严重或突发性违法违章案件。

    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部共有财拨人员72人,其中:编制员额62人,实有在职人员59人,退休人员13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着力加强立法调研和完善法规配套,推进城管执法工作的法制化建设;

    2.着力加强联动机制的探索和完善,有效整合资源和凝聚执法工作合力;

    3.着力加强监督手段的摸索和研究,进一步推动执法效能建设;

    4.着力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质量;

    5.着力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 1224.31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03.53 万元,原因是2016年统发工资津贴按市的统一部署有所增加,公车改革后,2016年每月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7.27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8.68     万元,原因是2016年统发工资津贴按市的统一部署有所增加,公车改革后,2016年每月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1133.96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63.67万元,原因是2016年统发工资津贴按市的统一部署有所增加,公车改革后,2016年每月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25.74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85 万元,原因是项目经费,节约支出。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988.66 万元,占 88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6.0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7.7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85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137.09 万元,占12 %,主要支出项目有:工资福利支出0.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18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16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11.14 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6.74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7.28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62.26 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公车运行费用大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级单位出国团组数为0 个、     0 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6.04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  0  万元。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  0  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  0  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4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31.16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60.26  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公车运行费用大幅减少。主要包括:(1)报废 10  辆,购置费支出  0  万元,平均每辆  0  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 6  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 6.74  万元,平均每辆  1.12  万元。

    3.公务接待批次0 批,人数0  人,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0.08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2  万元,原因是2016年没有公务接待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4.85  万元,比2015年增加 40.38   万元,增长 117.15  %,原因是:1、2016年公车改革,按规定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即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2016年上缴市总工会工会经费比2015年增加1.68万元;3、2016年委托业务费6.2万元,而2015年没有委托业务费。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1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6.1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6  辆,其中,副厅(市)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5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局预算收入支出绝大部分是在编干部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没有民生项目或重要项目支出。

    三、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08月24日


    2016年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公开(公开01-08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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