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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 2017-08-19 17:41
  • 来源: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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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设12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与直属机关党委办合署)、计划财务科、法制宣传科、市政设施管理科、市容环境管理科、园林管理科、城管综合科、监察室、城乡垃圾管理科、行政许可管理科、污水处理管理科。

    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环卫、园林绿化及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定城市管理规划,负责城市管理规划的组织实施。

    二是负责对市区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服务行业资质核准;负责对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以及城市建筑 垃圾处置的核准;负责城市垃圾车辆准运证的核发工作;负责环卫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市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三是负责临时占用城市公共绿地、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审批及市区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审批和发证工作;负责城市公共绿化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参与市级“园林式单位”的评选 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市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指导市区义务植树活动。

    四是负责市区临时开挖、占用城市道路和城市排水许可的审批;负责中心城区城市景观照明建设、管理的日常协调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许可和监督管理;参与市政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

    五是负责城乡垃圾管理工作;拟定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督、建筑垃圾管理方面的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牵头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负责市级环卫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的相关统计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督促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管理运营及设施建设工作。

    六是负责编制城镇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污水处理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以及污水处理费管理工作;指导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考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城镇污水处理建设及管理工作。

    七是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有关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协调和督查;根据市城管委的部署,负责对城市管理责任单位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督办和考评;指导、协调和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八是拟定城市维护项目年度计划;拟定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城乡社区事务项目支出经费预算计划,并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九是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列入决算编制的下属单位的7个,分别是:

    三个副处级单位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起草,制定中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城市管理方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指挥协调协调、指导监督;行使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园林绿化、城市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刑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对无照商贩、交通运输管理对违章人力三轮车的行政处罚权;负责户外广告,重点市政设施、重点园林绿化区域等市管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查处严重或突发性违法违章案件;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的实际,参与拟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环境卫生发展规划以及作业规范、质量标准,并遵照执行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检查评比和行业劳动竞赛,对各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协调并提供必要的支持;负责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和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证的审核工作参与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建设及竣工验收工作;参与生活垃圾、粪便处理场(厂)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中心城区的公厕、垃圾转运站等小型环卫设施的建设并对关闭、拆除或改建环境卫生设施的事项进行核准;负责环境卫生的科研工作负责对从事环境卫生经营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的资质审核和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营的管理,参与垃圾处理费征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中心城区道路的冲、洒水作业及汕头港湾等水域的保洁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和粪便的无害化终端处理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各区生活垃圾、粪便处理场(厂)运营管理情况的检查、监督、指导;督促指导环卫作业单位提高作业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程度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

    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市公园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规;参与制订市区、城镇地方性园林绿化管理规章;协助规划、建设、城管部门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总体规划以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生态城市等工作;负责市区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和养护工作的技术标准规范的制订及质量检查、监管、验收等工作;负责园林绿化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及设施养护资金的核定和使用监督;参与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资金的审核和使用监督;参与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绿地面积比例的审核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协助市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组织实施,参与市区“园林式”单位的检查评定工作,负责举办和指导全市性及城区各类花事文化活动;负责市区各类公园、广场内部的环境、秩序、服务和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公共绿地、行道树、苗圃、雕塑、各类大型喷泉等园林景观设施的日常管理养护维修及管养质量的检查、验收和评比工作;负责市区范围内公共绿地、单位专用绿地、私人绿地树木采伐、迁移、修剪、更新的勘察和审核,以及各种古树、珍稀名木养护的技术指导及建档管理工作;负责市区范围内园林绿化科研、科普及专业技术培训、绿化防虫抗病及城市生物多样化、生态保护以及绿化优良品种驯化、繁育引种工作,组织参与国内外园林绿化专业技术交流,负责本地区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及市园林学会的指导管理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4个正科级单位

    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主要职责是中心城区规划25米宽以上城市道路(含人行步道)、城市市政桥梁(桥涵、立交桥、人行天桥)、城市排水(下水道清疏、涵闸强排泵站管养、堤围护栏维护、沟体保洁、下水道沟井盖巡查补缺)、沥青混凝土生产等市政设施的日常维护,抗洪排涝抢险以及“12345”投诉举报平台关于市政设施管理指令事项工作等。

    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主要职责是中心城区25米以上城市道路公共照明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城市绿化管理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主要职责是承担金平、龙湖区25米以上公共绿地、道路绿化的日常管养、设施维护及绿地改造、树木移植等工作;承担园林绿化档案资料的建立与管理工作;参与绿化改造工程建设、园林绿地规划设计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参与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环境布置工作,协助组织义务植树活动;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城市污水处理管理中心:2015年11月份成建制从环保局划归我局管理。正科级,公益一类。主要职责是参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承办局下达的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任务;承担中心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和返拨审核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55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9名,后勤服务人员数6名;实有在职人员61,离退休人员63人。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专项编制62名;实有在职人员59人,退休人员13人。

    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本级)事业编制21人,政府采购服务人员数2人;实有在职人员24人,退休人员4人。其下属:市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事业编制25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数25人,实有在职人员41人,退休人员18人;市环卫直属车队事业编制16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数19人,实有在职人员30人,退休人员15人;市余泥渣土管理所事业编制15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数5人,实有在职人员18人,退休人员6人;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中心事业编制10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数1人,实有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1人。

    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本级)行政事业编制 22 人,实有在职人员18人,离休退休人员46人。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列入部门决算编制的下属单位(定额拨款部分)共有事业编制 411 人,财政供养实有在职人数219人,退休人员373人。

    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事业编制126人;实有在职人员210人,退休人员258人。

    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事业编制40个;实有在职人员62人,政府购买服务1人,离退休人员21人。

    市城市绿化管理中心事业编制 40人;实有在职人员79 人,退休人员共86人。

    市城市污水处理管理中心事业编制10人;实有在职人员9人,政府购买服务2人,退休人员13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我局的工作任务是:围绕“地更绿、水更清、灯更亮、路更净,市容更整洁、夜景更璀璨、汕头更美丽”的工作目标,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创文强管”为抓手,突显城市管理执行力

    1.加强协调指导,营造合力强管氛围。充分依托市城市环境提升办和市城管办的平台作用,指导协调和督促相关单位协力推进创文强管工作。一是加强工作指导。拟制《城市市容环境问题整治指引》、《市容环境督查评价标准(街道、镇)》供有关单位作为检查考核和整治管理的参考。印发《城市环境提升行动督查工作方案》,抽调市公安、卫计、工商、食药监等单位的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6个督查组,每两周开展1次以上的市容环境专项督查,及时解决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派出两位局领导分别挂钩金平、龙湖两区城管局,指导帮助相关工作方案制定和整治任务落实。协调指导金平、龙湖两区分两批共20条(段)推行禁摆路段规范管理,并结合执法考核效能监督体系,加强日常检查监督,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全年共电话督办 492 次,现场督办 165次,发出《督办通知书》12 份,《整改通知书》23 份,《执法督察通报》2 期,金平城市环境提升行动督查通报8期,有效推进工作落实。二是协调破解难题。针对市民群众和舆情关注的新疆籍烧烤摊档占道经营问题,局主要领导多次带队深入现场调研,积极与市宗教、综治、公安以及属地政府沟通,落实“一摊一策”稳妥解决。目前金平、龙湖、濠江区新疆籍占道商贩均已自行撤离或入室(市)经营。针对创文强管中遇到的临时停车泊位、遮阳篷、门店招牌、泥头车整治、夜市设置和管理等难点问题,召开协调会进行研究磋商,达成共识,规范管理。举办门店招牌设置培训会,帮助相关街道和部门尽快规范招牌管理,还及时帮助各区各部门做好拆违后的步道修复、绿化种养、路灯安装等工作。三是抓好“门前三包”。印发“门前三包”实施方案,并落实考核评比,推动责任落实。四是注重宣传引导。举办“城市管理精彩相约,美丽汕头魅力无限”和“创建文明城,城管在行动”两场大型户外宣传活动,做好《汕头日报》专版和专栏,编辑内部简报《汕头城管》和《2015汕头城管》;与市广播电视台合作,在橄榄台设立“汕头城管”频道,以“互联网+城管服务”的理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取得明显效果。

    2.强力推进清拆,积极解决历史难题。强力推进老旧废弃建筑物、违章搭建物、广告牌等的清拆工作。一是做实中山公园清拆工作。6月20日陈良贤书记带案下访中山公园后,当天即对舞厅主体建筑及周边区域实施清拆,面积约4182平方米,并启动“一点一线一面”改造项目;二是做细北郊公园清拆工作。做细群众思想工作,联合金平区政府,于8月18日对北郊公园范围内40处临时铺面及违章搭建物进行清拆,面积近10000平方米,使拖了20多年的公园建设得以启动;三是做足西堤公园清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克服种种困难,落实对公园用地范围内违章搭建物的清拆,拆违面积5214平方米,有效确保公园建设顺利推进;四是做好其他违章搭建物清拆工作。拆除星湖公园范围内违章建筑100平方米;配合有关部门对中泰立交桥周边、珠港路步道及绿化带、汕汾路两侧、泰山路东侧等侵占绿地的违章搭建物实施拆除,清理面积共11.6万平方米,及时复绿,还绿于民;五是强力拆除各类违章设置广告招牌。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强力拆除各类违章设置广告招牌3354块(处)。同时,建立健全多维联动机制,有效整合资源和凝聚执法合力,在前期违法建筑摸查基础上,结合规划督察图斑查处工作,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违法建筑的联合拆除行动,并推行网格化执法监管制度,严格管控新增违法建筑,做到发现一处、严查一处。全年市、区两级城管部门拆除各类违法违章搭建物107万多平方米,拆除遮阳篷16019处。

    3.强推综合治理,全力消除市容乱象。乘创文东风,下大力气整治市容乱象。一是开展泥头车联合执法整治行动。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未经审批许可擅自运输余泥渣土、建筑垃圾的泥头车,制止和查处不按运输规范要求覆盖造成撒漏和散落污染城市道路等违反市容环境管理规定行为,并向各工地发放《告知书》等资料,督促各施工单位按照规范处置和运输建筑垃圾。全年累计查处各类违规泥头车996宗,其中查扣236部,处罚金累计125万元,共分发《告知书》400多份,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72宗。二是突出整治市容“六乱”现象。加强责任区域内主次干道、重点部位市容“六乱”现象的综合整治,做到整治一片、巩固一片。全年组织协调各级执法队伍开展各项专项整治 900 多场(次),教育纠正各类违章行为30多万宗,实施处罚 1796宗,罚款金额 6827万元。三是集中整治路障顽疾。全面清理商业街道、区间路和内街小巷的各种违章侵占道路设置斜坡、路障等行为,切实改变城市交通乱象;清除市区桥梁“牛皮癣”约1000平方米,清理灯杆及控制箱“牛皮癣”20450处,拆除广告布条等悬挂物近1000件,清理树包金748处,拔除彩旗2521支。还完成人行步道杂草的清理任务。四是加强规划类在建工程执法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与规划部门的联系沟通机制,并落实对规划部门移交的建设工程许可资料涉及的在建工程项目实施执法监管。

    二是以精细管理为标准,增强城市提质聚集力

    持续做好“一亩三分地”精细化管养工作。

    1.提高环境卫生管理质量。一是继续推进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全面完成金平区、龙湖区两区以及汕汾、华机等穿城公路环卫作业市场化工作。同时出台市场化监管办法和质量检查考核办法,加强检查监督和考核。全年共组织检查21次、专项检查60多次,印发质检通报21份、督查整改通知13份。二是改进环卫洒水作业模式。通过“三调整”,即“调整作业时间,增加作业班次;调整洒水模式,冲洒水相结合;调整作业要求,保障交通安全”,加强14条重点路段的道路冲洒水作业,取得较好降尘效果。还扩大内海湾水域保洁覆盖面,营造优美海湾水环境。三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出动专业防制人员近800人次,使用器械160多台次,设置鼠屋80个,投放灭鼠蚊药物达250多公斤,清除“四害”孳生地250多处,其中处理大中型孳生地50多处;清除卫生死角共120多处,清洁水体22处,清理垃圾杂物1000多吨。

    2.提升市政设施管养水平。一是推进市政管养市场化运作。推行市区路灯及配套附属设施牛皮癣清理工作市场化运作,实施外砂、新溪片区规划25米以上道路排水管养、市政设施零星维修年度资格及“四沟”水面保洁等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项目,推进金砂东路、泰山路、长平路等9条主干道步道维修管养市场化。二是改进管理手段。对部分路段路灯杆刷涂防张贴纳米漆,有效解决“牛皮癣”问题;在中山路等重点部位路灯控制箱加装木栅栏并点缀仿真花卉;更新市政维护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施工工艺;运用新型高压清洗设备,对海滨路、中山东路、金砂东路等主干道步道设施进行清洗;在金环路、金砂路等多个路口安装14处遮阳棚,并与媒体合作开展“最美遮阳棚”投票活动,实现与市民需求的有机结合。全年共维修市政道路路面(含步道)11.46万平方米,清疏下水道3.9万米,改造下水道578米、沟井125座,维修路灯8010盏,改造路灯线路6230米,更换故障及受损电缆、电线1.18万米,铺设路灯管道1.22万米。还结合创文强管试点,分两批对28条主次干道的下水道清疏打包购买服务,清疏排水管网约130公里、清理淤泥杂物约4万立方米。

    3.精心管好园林绿化。精心呵护好公园管理,打造精品公园,得到社会好评。落实道路、公园、广场等绿化设施修剪,全年共修剪乔灌木12万多株,绿篱色块、草坪地被近1000万平方米;补种乔灌木3.23万株,色块、草坪地被3万平方米。优化时花布置。在中山路设置花碟10套,在海滨路(含长廊)、中山路设置花箱300多只,累计摆设时花面积2124平方米共19.8万株;在海滨路、中山路、金砂路沿线渠化岛等处种植时花,全年共种植时花约18798平方米共115.2万株,有效提升城市绿化档次和道路园林景观效果。顺利举办我市第30届群众菊花展览,融入创文主题,取得较好效果,深得群众好评。

    4.完善管理机制。一是完善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考核机制,将城市管理考核与日常检查暗访结合起来,形成常态化督查机制。全年共发出督查通报8期、整改通知书13份。二是完善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联动形式,优化城管执法部门和市政、园林、绿化、环卫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日常管理与执法监管的有效联动;同时完善市、区两级执法联动机制,建立以市城管执法局为主导的城管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案件查处的联动机制,科学实施“联合执法”模式,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全年共完成联动事项160 宗(次),印发联动工作简报 12 期。

    5.规范运作加快立法进程。结合实际开展行政机关合同审查工作,全年累计审查各式合同17件。扎实开展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全年共主办、会办、协办各类议案、提案50件,被市政协评为2014—2016年度提案办理优秀单位并获表彰。完成地方性法规《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汕头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送审稿)和《汕头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的起草、报送工作,推动地方性法规《汕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修订。

    三是以“百日攻坚”为推动,展现攻坚克难战斗力

    借助“百日攻坚”活动,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为美化亮化城市夯实硬件基础。1.抓好市政项目攻坚。一是推进市政道路建设。二是推进“水浸街”改造。三是完成市政道路步道改造。四是完成城市景观照明修复改造。五是市政道路推广使用LED项目。采用EMC模式,对管辖25080盏路灯实施LED改造,将于春节前全面完成。六是做好跨年市政项目前期工作。2.抓好园林绿化项目攻坚。着力推进“十个公园(广场)”建设。同时还完成海滨长廊13个码头开口步行道连接工作。继续推进“绿满家园”绿化工程建设。3.抓好环保项目攻坚。一是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抓好“黑臭水体”整治项目。三是抓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4.抓好数字城管攻坚。

    四是以安全稳定为根本,彰显应急处置落实力

    把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摆在重中之重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应对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体现城管队伍应急处置的高效落实力。1.高效抗御灾害性天气。今年第22号强台风“海马”对我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卫设施以及市容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共造成我局管辖范围倒伏树木10927株,倾斜树木17097株,折枝折干4.3万多株,受损市政道路路面3万平方米,公园设施、环卫设施及其他市政设施一大批。面对严重灾情,我局系统上下众志成城,第一时间行动起来,主动作为,科学施策,发扬不怕困难、艰苦奋斗和连续作战的精神,夜以继日,团结协作,恪尽职守,全力以赴投入救灾复产工作。仅用3天时间基本消灭了灾痕,取得明显成效,得到市领导的表扬和广大市民群众的称赞。2.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领导“一岗双责”,强化措施,狠抓治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专项排查、城市风险点危险源专项排查整治等行动,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安全稳定发展,顺利完成市政府下达给我局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特别是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制订详细方案,深入排查、科学评估、动态管理、分级监管,全年共排查出各类城市风险点、危险源6个,其中蓝色风险3个、黄色风险1个、橙色风险2个。通过对风险点、危险源整治,由点及面,全面降低城市安全风险。3.巩固信访维稳综治工作成效。全力做好信访工作,全年共收到省住建厅、市信访局、市法制局等单位转来的信访件共115件,办结率为91%;收到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转来信件29个,全部办结;收到“局长信箱”以及市民群众直接向我局来信来电来访共134件,办结率为91.4%;收到市12345热线服务中心转办件3707件,办结率为99.2%;收到网络问政投诉件147个,办结率为93.2%,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五是以党建工作为基础,激发城管队伍凝聚力

    按照“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要求,以党建工作为抓手,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意识,严控廉政风险,确保城管系统各项工作稳定开展。主要是:加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加强专业队伍人才建设工作,继续推行绩效工资改革,认真组织做好局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举行“业务大比拼,岗位大练兵”活动,弘扬正能量,宣传城管先进典型。践行“两学一做”。紧扣主题上党课,抓实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迅速学习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中发〔2015〕37号和粤发〔2016〕24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改革相关工作。牵头起草有关文件,成立机构,着手对我市各区(县)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现状进行摸查,为下阶段启动执法体制改革提供基础资料。优化办事效率。落实精准扶贫工作。2016年是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开局之年,我局和市人防办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对口扶贫单位潮南区峡山街道上家村的帮扶工作。一是对48户贫困户逐户建档立卡并制订相关规划、计划。二是改善村容村貌。改善村委办公环境;启动村道及绿化和路灯项目建设,总投资近100万元;还落实古树保护专项资金、大学生助学金2.5万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此外,加强财务管理,积极、主动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本年度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及时落实到位,为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后勤保障;政务公开、计生、双拥、档案、保密、老干、工会、青年团、妇女、民兵、国防教育等工作得到扎实推进。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45865.0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4072.36万元,原因是与财政决算口径有关及新增一批市政工程及绿满家园建设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120.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9209.54万元,原因是市级资金年度部门预算没下达我局,但年终由我局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 45063.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5001.25万元,原因是与财政决算口径有关及新增一批市政工程及绿满家园建设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1082.7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8171.61万元,原因是市级资金年度部门预算没下达我局,但年终由我局决算。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0120.51万元,占24.6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02.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41.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2.5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4.18万元;项目支出30962.26万元,占75.37%,主要支出项目有:借助“百日攻坚”活动,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为美化亮化城市夯实硬件基础。

    1.抓好市政项目攻坚。一是推进市政道路建设。完成安居路(明珠大桥~大学路,犁头标路)道路及配套工程,已竣工验收并通车。安居北路(西港河~金凤西路)(一期)道路及配套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0%。二是推进“水浸街”改造。全力推进珠江路(黄山路~泰山路)、华山路(长平路~金砂路)、韩江路(天山路-泰山路)三沟桥台“水浸街”及嵩山路积水点改造工程,将于春节前开放通车。三是完成市政道路步道改造。完成嵩山路(韩江路-长江路)、金新路(红领巾路-金湖路)、衡山路 (韩江路-珠池路)、天山路(黄河路-汕汾路)等两批共9个路段的步道维修改造工程。四是完成城市景观照明修复改造。完成广东潮剧院、市文化馆、海滨大厦、礐石大桥、珠泰立交桥、中山东路中央绿化带等15处重点大楼(设施)城市景观照明修复改造;发动业主单位建设和修复城市景观照明30多处。五是市政道路推广使用LED项目。采用EMC模式,对管辖25080盏路灯实施LED改造,将于春节前全面完成。六是做好跨年市政项目前期工作。汕樟路与中山路高架桥维修、金樟立交桥维修、泰山南儿童公园前人行天桥、黄河路两座人行天桥、中心城区破损路面升级改造捆绑项目包、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一期)、韶山南路(中泰立交桥—珠港路)等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正抓紧按程序推进。

    2.抓好园林绿化项目攻坚。着力推进“十个公园(广场)”建设。时代广场、海棠园、龙北小游园、龙湖沟玫瑰园平台等9处社区体育公园,以及西堤公园一、二期建设、时代广场绿化景观改造提升于国庆前完成并向公众开放;北郊公园简易绿化、中山公园北区提升改造、儿童公园西园和东园二期、人民广场喷水池修复、锦峰运动公园、海湾公园、湿地公园等公园(广场)项目于12月31日完成并向公众开放。同时还完成海滨长廊13个码头开口步行道连接工作。做好国家级文物保护工作,石炮台公园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已完成,首期绿地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已进入招投标程序。与此同时,继续推进“绿满家园”绿化工程建设。全年共完成中山公园五角星山等“绿满家园”项目16个,共种植乔木1783株,花坛地被植物35275平方米,铺设透水砖园路17351平方米,修剪整形桃花心木及小叶榕等大树近1000株;同时,金泰立交桥下西北角绿化建设工程等5个项目正在加紧做好相关工作。

    3.抓好环保项目攻坚。一是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全力以赴加快推进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扩建工程,目前整体约完成70%的工程量,累计完成投资约1.2亿元。积极稳妥推进雷打石环保电厂项目建设,整体约完成34%的工程量,累计完成投资约2.5亿元。全年新建公厕2座、垃圾转运站2座,修缮环卫设施4座;在建公厕8座、垃圾压缩转运站2座;更新补充果皮箱2420套(只)。按照省政府挂牌督办我市“一县一场”确定的目标,全力以赴做好指导和督促潮阳区和潮南区加快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步伐,指导澄海区洁源垃圾发电厂顺利通过无害化等级评价,帮助澄海区通过省农村收运处理工作示范县和东里镇示范镇验收。同时切实做好我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各项工作,经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我市2016年的成绩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排名第13位,粤东西北排名第1位。二是抓好“黑臭水体”整治项目。中心城区“四沟”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已列入省水利厅水生态修复项目,享受PLS优惠利率,并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库争取中央资金补助。目前星湖公园整治项目已完成。新河沟水体整治列为四沟“黑臭水体”首期整治内容,目前已完成整治方案编制设计、施打木桩构筑临时坝、沟底清淤等,沟体水质大为改善。三是抓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新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及厂外管网项目建设,一期项目已通水试运行。中心城区西片区截污管网完善工程、西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南区污水处理厂濠江分厂截污管网配套建设项目各项前期工作都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中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0.9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33.2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70.93万元,原因是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公车改革,加强内控管理,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1.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级、所属单位出国团组数为   0个、 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0开支。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8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7.6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59.60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继续加强内控管理车辆维修费下降及油料价格下降。主要包括:(1)报废 0辆、更新购置 0 辆,购置费支出 0 万元,平均每辆 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20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29.80万元,平均每辆1.49万元。

    3.公务接待批次 8 批,人数 68 人,公务接待费支出    1.1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0.49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11.83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但接待次数比上年略有增加,比增2批次。主要用于接待持有公函到我局开展业务学习、业务交流及参观我局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公务活动。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6.74万元,比2015年增加167.13万元,增长44.36%,原因是2015年没有公务交通补贴,2016年新增公务交通补贴。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92.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97.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84.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5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300.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98%。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182 辆,其中,副厅(市)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14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5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 辆、其他用车    16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城市道路洒水车18辆、业务执勤车10辆、绿化作业车37辆、路灯维护管养作业用车29辆、市政管养作业用车63辆、皮卡工具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 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今年我局没有列入市绩效管理考核的项目。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本年度投入2064万元,目前整体约完成70%的工程量,累计完成投资约1.2亿元。主要是迁坟、垃圾填埋库区土方工程。为解决雷打石焚烧发电厂建成投产之前的垃圾填埋库容问题起到重要的作用。

    安居路(金凤西路-明珠路)道路工程:本年度投入498万元,主要是完成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环评、设计、勘探以及土方工程。该项目是汕头市西区的重要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解决了西片区市民群众的出行交通问题。

    三、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我局办公楼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车辆费、办公用品、电脑维护、办公楼日常维护等的支出。

    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一七年八月二十八


    附件: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1-08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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