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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 2017-02-28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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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本部机构基本情况

    1.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部设置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分别为:办公室、指挥中心、执法管理科、督察大队、直属大队。

    汕头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法规、规章的研究、起草,制定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方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指挥协调、指导监督。

    (3)行使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园林绿化、城市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4)负责户外广告,重点市政设施、重点园林绿化区域等市管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查处严重或突发性违法违章案件。

    (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 人员情况

    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部共有财拨人员72人,编制62人,实有在职人员59人,退休人员13人。

    龙湖区执法队伍共有财拨人员76人, 编制97人,实有在职人员76人。

    金平区执法队伍共有财拨人员160人,编制177人,实有在职16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编制原则,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部全部收入和支出和金平区、龙湖区城管执法队伍工资福利收入和支出。

    第二部分 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505.6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3.10305万元,原因是2017年金平、龙湖城管队伍工资福利收入预算比2016年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5.62万元(预算拨款 2492.82万元,非税拨款12.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3.10305万元,原因是2017年金平、龙湖城管队伍工资福利收入预算比2016年增长。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505.6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3.10305万元,原因是2017年金平、龙湖城管队伍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比2016年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505.62万元(预算拨款2492.82万元,非税拨款 12.8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2362.22万元,项目支出(含建设项目)预算143.4万元。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相比没有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和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5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按照发改局2016年底的批复报废10辆汽车,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大大减少;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行政开支。

    (二)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8.42万元 ,比2016年减少5.26万元,降低4.6%。主要原因是:2016年期间有1位同志调出和2位同志退休,2017年人员减少,运行费相应减少。

    (三) 关于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5辆,其中,汽车6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执法执勤摩托车19辆。本部门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017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没有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包括:生猪、家禽联合执法行动,绩效目标:规范生猪、家禽制品市场,实现集中屠宰。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各项资金。

    第四部分 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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