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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汕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4年6月30日)
  • 2014-06-30 00:00
  • 来源:汕头市审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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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年6月
    汕头市审计局局长  谷元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2013年汕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规定,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幸福汕头的核心任务,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对财政资金全口径审计监督,着力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健全法治、维护民生。报告期内(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市审计局组织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53个,查出违规金额9625.47万元,其中:处理应上交财政资金1112.10万元、补缴税费5780.21万元、核减工程建设造价2733.1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结构性减税和“8.17”强降雨、超强台风“天兔”两次罕见自然灾害袭击等不利因素,市政府始终把促进经济平稳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加强税源监测和征管,积极挖潜增收,保持了经济平稳增长。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343778万元,支出1342998万元,收支相抵结转780万元。
      ——收入征管得到加强,完成了收入增长目标。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影响,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2013年本级税收收入280356万元占公共预算收入的比例为68.49%,比上年提高了2.80个百分点;通过市场化融资、土地储备经营和资源盘活,完成市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37381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均实现了超预算的增长目标。
      ——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事业建设。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决定,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汕揭高速公路汕头段等高速公路拆迁补偿以及金凤路桥等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46000万元。同时加大公共服务和民生事业投入,落实就业、教育、医疗、公共交通、社会保障等各项民生扩面、提标政策,确保十件民生实事顺利推进。
      ——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促进体制机制完善。全面建立区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为实现区域间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创造条件,确保全市7个区县基本财力保障水平达到财政部核定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线;探索全口径预算编制,首次试编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通过债务重组、清理回收历年财政垫付资金等手段消化历史挂账,政府性债务的债务率(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为衡量债务规模大小的指标)和偿债率(当年还本付息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为衡量当期偿债压力的指标)分别比上年下降27.32%和4.88%,均控制在债务风险警戒线以内。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09331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403092万元的101.55%,比上年增收39522万元,增长10.69%),加上税收返还、上级补助、下级上解、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结转)、调入资金等,本级财政收入总计1343778万元。同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72405万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债券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市本级财政支出总计1342998万元。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账面净结余780万元。审计情况表明,2013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组织收入,服务地方发展大局,较好地完成财政收支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 部分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未及时入库。截至2013年末,市财政局少列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排污费收入等8435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审计期间已上缴国库)
      2. 历年超财力支出挂账数额较大。至2013年末,市财政局暂付款账面的支出挂账累计291238万元,比2012年310730万元减少了19492万元。其中:2013年消化历年支出挂账30145万元,新增支出挂账10653万元。
      3.列支挂存资金37243万元。 2013年市财政局将公共预算指标26033万元在账面上作列支处理,但资金尚未拨付到预算单位,加上2011年、2012年分别列支挂存的1951万元和9259万元,累计列支挂存的资金37243万元。
      4. 公共财政预算年末结转资金较大。2013年底,公共财政预算指标结转2014年68776万元(其中:省补助资金47376万元、市资金21400万元),虽比2012年结转数减少3 %,但仍未达到省财政厅关于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要在上年基础上压缩15%以上的要求。
      5. 财政专户资金尚未清理完毕。经审计,2013年底市财政局劳保费专户结余12761万元、投资收益户留存廉租住房资金2985万元和代建金8001万元、以及有关财政专户账面结存40667.69万元(其中19317万元以前年度被暂付款和垫付款占用),部分财政专户账面挂存历年各项暂付、垫付和借出款项22514.50万元,暂存款、其他应付款209.67万元,未能及时清理。2013年市财政局虽撤销、合并部分银行账户,但这些账户仍挂存的各项往来资金未完全清理。
      (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13年,市地税部门坚持向管理要收入,突出重点税源控管,实现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2013年全市地税系统共完成各项税费收入1478900万元,增幅8.90%,增收121100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39家企业少报收入而少计缴营业税及附加1015.61万元、土地增值税3030.82万元、企业所得税1580.03万元、房产税83.16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70.59万元;8家企业延缓或提前缴纳企业所得税2709.72万元;19家企业拖欠各项税费647.49万元等问题。审计期间,有关企业已补缴税款6900.32万元、规范延缓和提前缴纳税金行为2709.72万元,追回19家企业所拖欠的各项税费271.77万元。
      审计过程中还发现,目前地税部门对全市BT模式建设项目缴纳营业税方式尚未进行统一,导致征收BT项目营业税时出现适用不同的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的情况。全市176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中有86个市场经营单位未办理税务登记,另有42个市场经营单位的税务登记情况地税部门无法提供;有116个市场的土地、房产未纳税,另有42个市场的土地、房产纳税情况地税部门无法提供。对契税征管专项审计调查发现,有14家房地产企业代收契税应缴未缴3740.05万元;有5笔土地使用权转移应缴契税224.34万元未申报缴纳;以及契税申报不及时等问题。审计期间,有4家房地产企业已申报缴纳代收契税99.5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5093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11.35%,超收4595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等,收入总计587280万元。同期支出47103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账面结余116241万元(含结转下年支出90089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分基金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至2013年末,市财政局少列福利彩票公益金、廉租住房租金、城市基础设施规划配套费、水利建设基金等基金预算收入6311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审计期间已上缴国库)
      (二)部分基金支出超出使用范围。市财政局年终将部分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政府大院管养经费等)8811万元调整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列支。对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专项审计发现,有9个单位扩大范围使用体彩公益金869.38万元,用于支付人员工资、日常办公费等问题。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3年市国资委根据《汕头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暂行办法》(汕府[2013]183号)试编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并由市财政局审核呈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2013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8000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18200万元的98.90%。支出14275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18200万元的78.43%。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725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存在问题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2013年,市国资委所监管的市属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的企业户数仅有10户,导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的编制依据不充分和编制内容不完整。另外,至2013年底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监管的市属国有企业219家,其中未能取得联系导致未能对其实施监管的企业106家,占应监管企业219家的4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2.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偏差较大。2013年,市国资委当年实际收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4907万元,为市财政下达的收入任务18200万元的191.79%。(其中:实际收取的国有企业利润1281万元为市财政下达收入任务2200万元的58.22%;实际收取的国有股权转让收入33626万元为市财政下达任务16000万元的210.16%),实际预算执行收入数额与预算编制计划收入数额存在较大偏差。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反映不规范。2013年,市财政局将粤东发展公司股权拍卖收入、交通银行股利股息收入等国有资本收益合计2338万元列为公共预算收入,少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38万元。
      2.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程序不合规。2013年,市国资委监管的企业中,除一家按规定将国有资本经营利润直接上缴市财政局设立的“市国有资产收益”专户之外,其余15家企业均将收益上缴市国资委“国企改革资金”专户。
      3.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执行不到位。市国资委在股权转让收入中借给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15000万元,直接冲减应上缴市财政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造成账面少反映应收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的债权和应缴市财政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各15000万元;另外,“国企改革资金”账套利息收入480.60万元,也未上缴市财政。
      四、社保基金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编制由市人社局下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市人社局审核汇总后送市财政局审核,再由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联合报市政府审批,最后分别报送省财政厅、省人社厅。根据汇编决算,201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221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计划726858万元的99.35%。同期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11608万元,是年度预算计划517847万元的118.11%。当年基金结余11054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15120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统筹户挤占个人账户资金。截止2013年底,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73958万元,其中:统筹基金赤字489363万元,个人账户累计结余563321万元。统筹基金账户缺口较大,挤占了个人账户资金。而市财政局2013年度仅安排1000万元用于解决困难企业社保欠费,养老保险基金运转存在安全隐患。
      (二)市财政局与市社保局之间未建立经常性对账机制。由于市财政局与市社保局之间没有建立经常性对账机制,且市财政局记账的险种科目与市社保局不同,对社保基金核算口径不一致,截止2013年底市财政局和市社保局管理的社保基金专户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分别为555687万元和608704万元,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不相符。审计期间,市财政局和市社保局已进行清理核对,调整后余额相符。
      五、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
      2013年8月至9月,审计署统一组织省审计厅以及汕头市审计局对汕头市本级和7个区(县)和32个乡镇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至2013年6月底,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1019576.42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546310.3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30573.12万元、其他相关债务142693万元),比2010年底债务余额累计减少321165.71万元,下降23.95%。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滞后,2004年市政府出台的《汕头市政府融资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未完全涵盖BT和企业债券等新债务形式;市本级尚未建立政府性债务的举借审批制度,借债缺乏整体规划和相应的风险预警制度。
      (二)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债务资金。至2013年6月底,有90000万元企业债券资金未经债券持有人同意调整资金投向、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给市财政局等10个非项目建设单位。审计期间,市财政局等3个单位已归还资金31500万元。
      (三)部分政府性债务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截至2013年6月末,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尚未支出的金额67844.23万元,其中属于2010年及以前年度举借但至2013年6月尚未支出的资金余额7926.41万元,占11.68%。
      六、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报告期间,市审计局重点组织开展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海洋与渔业专项资金、卫生专项资金、水利专项资金、广东扶贫济困捐款资金、路桥通行费等涵盖环境资源、医疗卫生、交通、扶贫救灾等12项民生项目、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在关注资金管理使用的合法合规性的同时,更突出民生审计,关注社会效益。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对2013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表明,市委、市政府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力度,采取发放住房货币补贴、提供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配售等方式,减轻了困难家庭的租房或购房负担,改善了基本居住条件,取得较好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全市有84套廉租房因保障对象未入住形成闲置;有524套保障性住房因地点偏僻、购买旧房未分割改造等原因已空置超过一年;有170套保障性住房产权不明晰未确权登记;有271户不再符合保障待遇的保障对象未按规定退出;目前全市尚未建立住房保障对象经济状况审查多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
      2.有一个建设项目未按期开工,工程进展缓慢,且其招标代理不符合工程资质等级;有3个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未能按计划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二)卫生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我市2013年度26项卫生专项资金10409万元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至2013年底,潮阳、金平、龙湖、澄海区和南澳县共5个区(县)财政局以列支挂暂存等方式滞留当年及以前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15447.60万元,未拨付用款单位;至2013年末,市财政局列支挂存2012、2013年度卫生专项资金542.14万元未拨付有关单位;潮阳、金平、龙湖区和南澳县共4个区(县)财政局滞留2013年度中央、省、市三级财政补助的其他卫生专项资金9461.18万元。延伸审计潮阳区13个街道(镇)和澄海区、南澳县6个街道(镇)的卫生院发现,72%-10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用于人员经费。
      (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对2011年1月至2013年6月全市农村综合整治资金43904.63万元进行审计调查表明,自2011年来,市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农村环境整治措施,取得一定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至2013年6月,有4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专项资金3876.60万元未使用;潮阳、潮南和澄海区未按规定配套农村改厕资金;有4个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和8座垃圾转运站建设进度缓慢;有7家规模化禽畜养殖场排放污染物超标;有55宗工程合同价款6648.44万元的饮水安全工程未进行竣工决算;3宗饮水安全工程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实施内容变更申报手续;有32家采矿企业未按规定缴存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2770.47万元;金平、濠江、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共5个区(县)未将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617.44万元缴存区(县)财政专户。
      (四)路桥通行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各收费及用款单位重视加强资金管理,2005年至2013年期间年票制收费路桥项目总债务从期初的423600万元减少为319300万元。但也存在:市路桥处编报2013年度收费路桥还债专项资金收支计划不及时;2013年全市年票缴费车辆实征率比2012年下降3.23%,澄海区一半以上的车辆没有缴交年票;有6个纳入路桥改革方案建设项目的还贷基数发生变化,但未能及时确认、调整;市公路局、礐石大桥公司和金凤路桥公司结余还债资金4598.05万元未及时偿还债务;市公路局、礐石大桥公司和金凤路桥公司利息收入236.33万元、市礐石大桥公司已完工项目结余资金526.39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市财政等问题。
      审计期间,市公路局、礐石大桥公司和金凤路桥公司已偿还债务4578.82万元。
      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市审计局对市文化艺术学校新校区、市华新城廉租房工程、金山中学小礐石片区校舍建设等3个工程项目投资总额24011万元进行结算审计,发现部分工程配套项目未经市财政部门预算审核;部分项目设计、监理及建设单位履行职责不到位,存在部分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未能如实反映施工情况等问题。同时,核减工程造价2733.16万元。
      八、部门预算执行及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报告期间,市审计局对市财政局、规划局等11个市直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受省审计厅委托对高新、保税、龙湖区和南澳县,以及对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23个市直部门进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专项资金364.35万元被用于弥补行政经费,没有专款专用;历年结存项目资金4425.17万元闲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非税收入2061.27万元没有及时上缴市财政;物业出租收入等634.67万元未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以前年度部分土地出让金1587.80万元未及时收缴;部分物资和修缮工程共计871.93万元未进行政府采购;部分单位大额经费支出仍以现金直接支付,未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以前年度借出以及贷款担保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资金总计10120.86万元,资金存在潜在损失;高新区、保税区未对市财政返还的税收收入编制年度预算、决算和资金计划。审计期间,有关单位已上缴财政非税收入1787.41万元、收取清结土地出让金1147.45万元。
      九、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
      对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依规分别做出处理处罚,市政府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整改,下半年还将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专题报告。同时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
      201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仅涵盖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小部分范围和内容,以收取国有企业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为主要收入,预算编制及安排仅在市国资系统内循环上。市财政局、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应进一步理顺编审环节,认真做好企业预算、预算单位建议草案的编制工作,为市财政部门全面完整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进一步扩大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规范收益收缴程序,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的效率。
      (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本次审计发现,201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50934万元,收入大幅度增加,超收45953万元;2013年底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的预算指标90089万元,比2012年结转数增加了52.59 %。市财政局应高度重视基金预算的编制,从源头规范政府性基金的使用,及时做好资金分配方案的细化和指标下达工作,定期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摸清底数、加强分析、查找原因、分类处理,将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切实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同时,对各专项资金使用单位不同程度违规使用专款,将专项资金用于日常工作经费的现象较为突出等问题,各部门应强化专款专用意识,不得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市财政局也应严把专项资金项目审批关,对专项预算的编制应尽量明确其工作经费和业务开支的范围及比例,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跟踪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至2013年6月底,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1019576.42万元,但我市目前还未制订出台具体的债务管理制度,存在举借审批程序不规范、举债缺乏整体规划、预警指标尚未建立等问题。财政、发改、法制等部门,要抓紧研究制订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规范举借、使用及偿还各环节行为,通过定期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及时预测债务风险,科学制定年度偿债计划,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确保债务管理风险可控、使用高效、偿还及时。
      (四)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提高公务卡结算使用率
      2013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934.47万元,当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2164.12万元。剔除不可比因素(市公安部门特种执勤车辆年初未列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统计范围,决算时按上级规定列入统计),2013年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预算的90.55%,实际减少9.45%。对此,市财政局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预、决算编制工作,明确口径,细化标准,切实强化“三公经费”的预算约束,准确反映决算支出。2013年,市直机关纳入公务卡改革263个预算单位,通过公务卡结算还款的金额为1969.09万元,仅占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支出项目51783万元的3.80%,各预算单位存在公务卡使用率偏低、“有卡不用”的现象。市财政局应督促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进一步推进公务卡结算工作,加强和规范公务卡支出的管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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