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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中小学教师待遇“两相当”问题专项经费审计结果公告(2011-8-02)
  • 2011-08-04 00:00
  • 来源:汕头市审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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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广东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解决我省中小学代课教师和中小学教师待遇“两相当”问题专项经费的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审办行[2009]43号)等文件的部署和要求,汕头市审计局组织全市各区县审计机关,于2009年10月9日至2010年12月31日分四阶段对我市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代转公”和中小学教师待遇“两相当”问题专项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工作积极推进
        我市代课教师经省确认,至2008年9月1日止,人数为8232人,截止2010年12月31日,已解决代课教师4456人,其中:已招录为公办教师4095人,已转为合同制教师1人,已转岗就业5人,已辞退和其他原因减少355人;正在进入招录程序550人,尚未转岗或解除劳动关系3226人。
        二、落实教师待遇“两相当”工作成效明显
        按照省政府关于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要求,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排专项资金,进一步落实各地县域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县域内农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工作。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已基本实现教师待遇“两相当”,教师平均工资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三、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及使用、管理情况
        2008年9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省、市、区三级财政累计新增用于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财政资金实际到位63589万元,其中:省财政奖补资金12337万元、市财政投入3040万元、各区县财政投入48212万元,实际支出62556万元,结余资金1033万元;用于解决中小学教师“代转公”问题财政资金实际到位11691.46万元,其中:省财政奖补资金10823.95万元、市及区县财政投入867.51万元,实际支出4116.6万元,结余资金7574.86万元(主要为部分代课教师未完成招录程序和待转岗及解除劳动关系补偿工作尚未完成而未使用)。审计未发现专项经费管理的违规违纪情况。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部分区解决代课教师的转岗和辞退工作较缓慢。按照省解决全省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的工作目标,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在2010年底前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但审计发现,至2010年12月31日,部分区未如期解决代课教师的转岗和辞退工作。其中:金平区95名、澄海区185名、潮阳区1585人、潮南区1361人。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已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妥善解决未能“代转公”代课教师转岗和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目前我市已全面完成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工作。
        此外,审计中还发现解决我市中小学代课教师和中小学教师待遇“两相当”工作中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一是教师编制存在分布和结构不均匀情况。如潮阳、潮南区教师空编较为严重,分别达到3071人和2243人;而中心城区和澄海区,小学生源呈逐年减少趋势,大多数小学的办学规模逐年缩小,均存在小学教师富余的情况。二是维持教师待遇“两相当”,区县财政资金压力大。虽然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待遇“两相当”问题,采取积极措施改善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但部分区县中小学教师和公务员工资也只能在较低水平上的“两相当”。当前我市各区县财政教育支出占本级财政总支出30%至45%左右,实施教师绩效工资的大部分资金需由区县财政负担,而区县级财力的增长很有限,支出逐年增长,资金缺口大,要维持教师待遇“两相当”,区县级财政面临很大的资金压力。
        针对以上问题,审计机关已向相关部门提出了审计建议:一是建议根据各区县生源实际情况,积极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鼓励经济发展水平较好地区的富余教师通过市场机制的引导,从城镇学校和超编学校向农村学校和缺编学校合理流动,以改善教师资源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二是建议上级财政加大对落后地区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力度或补助力度,切实解决我市中小学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较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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