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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资金物资审计结果公告(2011-8-02)
  • 2011-08-02 00:00
  • 来源:汕头市审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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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汕头市审计局组织全市各区县审计机关,于2010年8月26日至9月8日对汕头市201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资金物资的募集、分配、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汕头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是以慈善机构为主体,扶贫济困款项由各级慈善(总)会负责募捐,募捐资金大部分存放于慈善机构的银行专户,账务由各级民政部门负责监管。2010年6月30日,市和各区县同时举办“广东扶贫济困日”启动仪式暨“汕头市扶贫济困万人行”活动。根据省政府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汕头市的实际,本次活动所接收的捐款(定向捐赠资金除外)主要用于我市扶贫开发的59个贫困村(省定)的帮扶、以及贫困户的救助、全市未成年人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手术救助和市特困群众的慰问。
        二、审计结果
        截至2010年8月31日,全市共接收捐款3679.70万元(不包括认捐后由省接收的资金),其中定向捐款2633.49万元(举牌认捐2539.56万元)、非定向捐款1046.21万元,截至8月31日止,已到账资金3609.70万元、未到账资金70万元;按捐款人要求,已支付到相应定向对象资金2234万元;结余资金1375.70万元。本次活动未接收到物资捐赠。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在本次捐赠活动中,全市各级党、政领导较为重视,基本能按省委、省政府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及时制定方案,明确款物使用途径。各募捐机构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给捐赠者出具合法有效的票据,募集资金能及时存放银行,并能及时做好捐赠款的登记、统计上报等工作。
        四、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加强对捐赠款专户核算的管理。本次审计发现,有些地方的募捐机构将募集的资金和单位的经费账户两者合一,为规范捐赠款的核算管理,各有关单位应在国有银行开户,并设专账核算。
        (二)加强资金发放的管理。全市各地的非定向捐赠资金至今尚未使用,建议尽早制定具体的资金分配、审批手续等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省委明电(办发电[2010]118号)的要求,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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