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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2009-1-14)
  • 2009-01-14 00:00
  • 来源:汕头市审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审计局
  • 【字体:
  • (汕审报〔2008〕24号)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对市财政拨款(融资)兴建的重大工程项目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2007〕18号)和《汕头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第十九条规定,2008年2月至4月,汕头市审计局组织对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一中新校区位于我市龙湖区万吉生活区,实际占地209亩。主体土建工程于2006年2月开工,2006年12月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2007年3月投入办学。
        该工程经市发展计划局批准总建筑面积93000平方米,概算投资2524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600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 8983万元;该项目的建安工程预算造价经市财政局核定为15721.55万元;经公开招标确定工程设计勘查、监理以及施工单位,建安工程中标施工合同总造价14939.76万元。
        经审计核实,市一中新校区决算造价25960.1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5953.03万元(其中:校区主体及配套工程15584.87万元、电排涝渠改道220.40万元、池塘填砂147.76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1663.96万元、土地投资5417.43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支出935.61万元、工程其他费用1990.08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市一中新校区的建成和使用对缓解我市高中教育学位紧缺状况起了较大的作用,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益。审计结果表明,市教育局、市一中在建设过程中能按规定程序开展工作,依照规定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工程设计勘察、监理以及施工单位;通过政府采购购置设备;克服困难抓紧工程建设;重大事项经过集体研究决策;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审批手续;从严控制管理费开支,会计核算符合有关财经法规,财务报表真实反映了该工程财务状况。同时,审计也发现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项目建设小幅超概算未及时补办手续以及监理部门在实施工程管理上未能认真履行现场监管的职责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498.53万元
        市一中送审的校区主体及配套项目一至四标建安工程结算造价为16083.40万元,其中:合同造价14626.07万元、变更增加1457.33万元。经审计,核实为15584.87万元(其中:合同造价14615.45万元、变更增加969.42万元),核减498.53万元,核减率3.1%。要求市一中以本次审计核实的结算造价15584.87万元与各施工单位进行结算。
        (二)项目建设小幅超概算未及时补办手续
        市一中新校区决算造价25960万元,比市发改局批准的投资概算25243万元增加717万元,超过2.84%,要求市一中以本次审计核实的项目投资额上报市发改局调整投资规模。
        (三)监理单位存在签证不实问题
        审计发现,市一中新校区的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工程管理上存在一些未能认真履行现场监管职责的问题。如本次核减建安工程造价498万元,其中由于工程量计算不实及单价套用不合理核减造价317万元,占核减额63%,大部分是签证与现场实际不符而造成的。要求有关监理单位对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一中和施工、监理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十分重视并进行认真整改,严格执行审计处理意见,已按照本次审计核实的结算造价与各施工单位重新进行结算,并向市发展改革局申报调整投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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