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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2018年“12·4”宪法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小结
    • 2018-12-28 11:44
    • 来源: 汕头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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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是宪法新修订后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也是首个“宪法宣传周”活动部署开展之际。汕头市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12·4”国家宪法日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按照中央、省的统一安排部署展开活动。2018年11月29日,汕头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汕司〔2018〕85号)。2018年12月2日,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共青团市委、市教育局等7个部门及时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广东省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汕司〔2018〕87号),进一步指导推动全市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宪法主题学习宣传活动,促进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氛围更加深入。  

    12月3日上午,汕头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相关单位在汕头鮀滨职校启动全市百万学生“誓做宪法守护者”宣誓签名活动,组织全校2000名师生集体宣誓,并在签名板上庄重签名。随后,主办单位又在鮀滨职校组织开展了宪法主题“法律进校园”公益普法活动。3日下午,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联合在市迎宾馆召开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最新宪法精神。12月4日上午,汕头市法学会在市人民广场举办大型公益法律服务集市--“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地方志办以及汕头法学会中立法律服务社、律师学研究会、法律服务志愿团、市中心区各法学会等13个单位或团体参加现场活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启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健彦,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曾湘澜,市法学会会长廖文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施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健等市领导出席。活动组织300名律师进行“重温入职誓词”集体宣誓,参加单位在现场摆摊设点,布置大型宣传展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单选本等法律书籍资料。市卫计局联合市结核病防治所在各街道开展为群众免费义诊服务,并向群众发放创文宣传资料、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小册子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小册子。团市委、市房管局、市商务局、市气象局等单位领导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宪法,诵读宪法。  

    各区县结合本辖区实际,组织开展多形式宪法主题活动。金平区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干部与群众共同学习宪法,一起到社区法治教育点听宪法课,到党校参加“宪法晨读”活动等。龙湖区委、区政府领导深入基层社区组织参加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区委书记林定亮亲自为7个街道(镇)的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授旗。濠江区司法局利用律师的法律专业及钩挂社区的优势,下发《关于社区法律顾问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引导社区法律顾问深入各个社区法治教育点为群众开展宪法讲座。澄海区紧紧围绕今年宪法主题,通过电视媒体开办《文明法治会客厅》,创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为主题的电视栏目。潮阳、潮南等结合农村地区实际,充分利用宣传车、剪纸等接地气的宣传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南澳县充分发挥景区优势,12月4日上午,县司法局联合县委宣传部等26个部门在南澳法治文化公园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2018年宪法宣传周法律咨询活动向群众派发宪法学习宣传资料  

    为进一步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汕头市还开展了“宪法硬笔书法赛”“创文法治宣传公益广告语有奖征集”“青年大学习”等活动。11月中旬至12月期间,汕头市已开展各类学习宣传宪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773场,148万人次参加,发放学习宣传资料100万份。下一步,我市将按照中央、省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汕头实际,继续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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