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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构建法治自然资源
    • 2019-11-21 10:09
    • 来源: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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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办发〔201731)、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44)和汕头市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汕普办〔20196)要求,我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务求实效,通过开展扎实有效和广泛深入的自然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将普法工作融入到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以规范执法促进精准普法,以深度普法推进依法行政,让法治自然资源理念深入人心。

      一、完善普法制度,落实普法责任

      (一)建立领导机制,明确责任落实成立局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各区(县)局(分局)、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做好统筹协调、上传下达、沟通联络工作。

      制定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普法责任清单》、《汕头市自然资源局“谁执法谁普法”11项工作责任》、《汕头市自然资源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评估指标及任务分工》,明确普法工作的责任主体、分工和保障措施,增强工作落实的针对性、时效性。落实全系统各单位“一把手”普法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坚持普法工作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普法融入到自然资源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

      (二)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计划指导。制定了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每年年初印发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规范设置法制培训内容,建立和完善领导机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和工作普查等制度,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一是加强普法专题研究,营造学法浓厚氛围。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采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学习论坛、专题组织生活等方式认真学习,列出专题进行研讨,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以上率下,加强对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统筹协调,市局领导班子结合分管联系工作,选择1个以上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指导有关区()党组和局属单位党支部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围绕新时代汕头发展的重大理论实践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提供决策咨询,形成层层立标杆、一级带一级的示范作用,在全系统范围内形成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调查研究的浓厚氛围。二是围绕加快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进行宣传教育,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突出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加强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做好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培训。三是每年均组织市、区(县)两级机关的部分业务骨干和各基层自然资源管理所的全体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年均400多人。

      (三)建立考核机制,推行绩效管理。推行普法考核绩效管理,把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法治基地创建、规范性文件管理、自然资源法治宣传等关键性指标作为考核重点,做好全系统工作人员宪法、依法行政知识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的考核工作,从源头上实现普法工作精细化、体系化管理。按照市普法办学法考核有关工作的要求,每年组织全系统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参加率及通过率均达到100%,将考试情况报送备案。同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通过依法行政考评、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法等方式,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将学法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免、评先、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建立保障机制,确保普法实效。局划拨一定资金作为局普法办的专项经费,用于组织普法宣传、培训等活动的开支,适时配备必要的普法设备和资料,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局系统各单位每年也安排适当资金作为本单位普法工作的专项经费。适时培养自然资源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学习培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保障“七五”普法工作全面实施。

      二、突出普法重点,提升普法实效

      (一)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增强市民对地质灾害防治的认识2016年在龙湖区妈屿岛举办“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宣讲防灾减灾基本知识、防震减灾法律法规、防震避险知识等,并组织实地察看妈屿地质灾害隐患点,增强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知识的了解2017年在汕头市金平区同平中学开展了“加强防灾减灾共创文明汕头5.12防灾减灾日科普知识进校园”的宣传教育活动。2018年在濠江区滨海街道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同时利用汕头电视台今日视线节目以“防灾减灾日”为主题,播放预防地质灾害公益片通过历年开展防灾减灾等一系列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对防灾减灾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同时也了解了防灾减灾的一些基本知识,增强了地质灾害的防范和自救能力,为我市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开展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珍惜土地资源,建设美丽家园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历年的“土地日”宣传活动按照主题鲜明、注重实效的原则,把落脚点放在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队伍的自然资源法律意识和大力提倡广大群众自觉加入到生态文明建设两个方面,充分提高了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每年“土地日”活动,均围绕主题组织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内容,在《汕头日报》整版刊登。2016年“土地日”宣传活动中,局领导参加市广播电台 “民声热线”和“回音壁”节目,就不动产登记、农村宅基地等问题接受市民咨询、投诉,进行相关政策宣传解读。2017年“土地日”宣传活动日当天,组织全局共约40名志愿者冒者酷暑走上街头,为市民分发宣传单,为广大群众宣传讲解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宣传节约集约用地、共筑生态文明;组织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厅举办的“南粤大地情”大型图片展“南粤大地情”随手拍摄影赛活动,市局职工的作品《冲刺》获得摄影大赛网络人气奖和优秀奖两项大奖。2018年各区县局“土地日”宣传活动各具特色,龙湖分局制作宣传展板60多块,在机关、新溪、外砂镇开展现场宣传,并开展对村居干部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培训;濠江局联合河浦街道举行"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宣传咨询活动、纪念土地日楹联灯谜会;潮阳局将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纳入本次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南澳局在县城主要街道设立咨询点、布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2019“土地日”宣传活动中,我局在海滨路人民广场举办现场主题宣传活动,省自然资源厅、市政府领导参加了普法现场活动,就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接受政策咨询,并举办了有奖竞答、灯谜竞猜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期间先后有南方日报、汕头电视台、汕头日报等媒体应邀参与了我局的土地日宣传活动,有效地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开展特色送法活动,助力汕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根据《汕头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的指标任务要求,我局与市教育局等其他部门联合开展主题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携手共建绿色汕头”系列活动。向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及学生家长发出“小手拉大手,共建森林城市”倡议,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有奖知识竞赛、手抄报、《校园风景》有奖征文等活动,优秀文章在报刊、网络展播。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关心、支持、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力争实现市民对我市创森工作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 以上。

      )开展主题活动,积极弘扬宪法精神。我局围绕"谁执法谁普法"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历年来在市普法办的指导下,积极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一方面,对内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宪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为主题的法治国土大讲堂,特邀法治专家讲解宣传宪法的概况、修宪和意义,加强干部职工宪法知识和法治意识,推进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另一方面,对外加强多形式的宣传,征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2.4国土资源普法常识手册》等宣传资料,国家宪法日当天在市局大楼门前开展主题阵地宣传活动,摆放宣传拱门、标语,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并解答群众疑惑。在 2018年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中,通过集体诵读宪法条文、开展灯谜竞猜、法律咨询、宣传展板展示、实物展示、LED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法治宣传车巡游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致力于形成人人学宪法、人人懂宪法的浓烈氛围。

      三、以普法促执法,构建法治自然

      (一)普法先行,推动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

      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在制订完善管理政策过程,注重普法先行,确保各项政策获得社会认知、认同并配合推进。2018年,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研究制订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盘活利用农村闲散土地、“三旧”改造等政策。在政策制订过程,充分征求意见,市委连续召开三次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召集各区县、各部门对上级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利用低效用地等政策法规进行宣讲解读,统一认识,明确思路,在此基础上制订完善我市政策措施。我市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等相关政策出台后,通过汕头电视台、汕头日报、橄榄台等新媒体,全面开展面对社会公众的政策宣传,同时指导各区县、各产业园区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多场专题政策宣讲活动。2019年,自然资源印发工业物业产权分割政策后,按照市主要领导指示,我局对用好省厅和我市政策组合拳,鼓励企业盘活低效产业用地、建设高标准厂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作了全面的研究并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会议,相关政策作了深入解读,汕头电视台、《汕头日报》等媒体相关政策作出深入宣传报道,将省、市政策精神传递到全社会。通过政策的宣讲普及,使相关政策红利迅速传达到各区县及相关企业,有力推动了我市低效产业用地盘活利用、“三旧”改造等各项工作的开展,使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更加深入人心,一批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项目“三旧”改造项目加快启动,为创新创业创造及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空间,降低了用地成本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进一步厘清我局各项行政权责,加快形成权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职能体系,我局认真对照行政审批事项,适时研究并解决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中涉及的问题。细化任务,责任到人,明确工作推进时间节点,统一协调审核,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监督,保证行政权力清理工作落实到位,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方便群众办事的改革原则,对审批事项的申请、受理、决定等环节办理流程进行整合压减和规范,严格约束审批权,提高审批透明度和效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完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体系根据我市资源管理实际,进一步加强资源规划、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主动适应我市资源的改革发展需求制定出台了《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供应办法》、《汕头经济特区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等规章规范性文件,推进基准地价更新及产业用地地价标准制订,以及土地征收补偿、工业地产等政策的制订,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提供制度保障

      (三)完善执法程序,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完善梳理执法依据和分解执法职权长效机制,根据执法依据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情况,及时调整和分解执法职权,将法定的职权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二是完善错案通报、责任倒查、错案追究等相关制度和机制,落实行政执法“权责一致”的法定要求。三是健全常态化执法监察管理模式充分依托省厅动态巡查系统,将各渠道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归口到一个平台,利用该平台实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及时查处的常态执法监察管理模式。将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的重心下移到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强化基层执法,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提高行政执法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坚持完善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互相衔接的纠纷处理机制,开展以案释法,精准普及国土资源管理、信访、复议、诉讼法律法规,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权利救济的渠道,完善资源管理共同责任制。五是健全举报、控告和投诉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职责。建立12336”电话平台,及时快捷接收处理群众举报线索,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得以有力维护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推进不动产登记“双提升”,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机构改革后,我市房地产交易机构基本划归局,今年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双提升”行动,在压缩办事时限基础上,重点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出台了交易征税登记一窗受理,变专项登记窗口为综合服务窗口一窗通办,抵押登记下沉各大银行,依托云服务推进不动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网上代申报等服务模式。助力我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围绕不动产登记关联业务推进全流程服务延伸扩展整合,进一步创新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金融+企业+民生“1+N”一体化服务模式以及构建“全流程延伸、全信息集成、全员通办”的“3全”服务模式20196月,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成立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工作协调小组,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部门协作提升便民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易、税收征缴“一窗受理、信息推送、并联审批”。市自然资源局与市住建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不动产交易登记业务与商品房销售管理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理顺了两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关系。81日,汕头市中心城区存量房交易、税收、登记率先实现“一窗受理”,至1015日,全市所有区县全部实现存量房交易、税收、登记“一窗受理”,申办资料由收件窗口统一收取,扫描电子化后传送各个部门。该措施实施以来,简化了业务流程,精简了办理材料,整个存量房交易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群众只需提交一套材料,就可以办妥所有业务,达到进一步压缩登记时限,提升登记服务质量的效果,群众办理满意度大幅上升。

      (五)坚持普执结合,完善执法管理

      进一步整合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宣传资源、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覆盖面、促进执法与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好行业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不同途径和形式积极面向社会开展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让群众了解自身权利范围,内容、实现流程,方式、保障等相关内容,将自然资源管理细致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通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深入开展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将普法工作落实到行政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管理依法行政体系、依法行政制度不断完善;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有了较大提高;社会公众、行政相对人依法用地、依法建设,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得到普遍提高。三是加强典型案例引导作用,依法化解涉土矛盾纠纷。坚持“以案释法”,落实“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理念,在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时,加强对行政相对人法律宣传教育,注重“查处一起、警示一方”。在办理行政复议、诉讼、信访等案件时,重视释法析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尽力避免因法律法规误解而引发争议,促进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依法化解,依法化解涉土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群众权益。

      2016年以来,我局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674条;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宗,涉及的复议请求包括不动产登记纠纷、信息公开纠纷、非税收入缴款纠纷,全部维持原决定,其中自动撤回申请的2宗、驳回复议申请的1宗;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8宗,涉及案由包括土地行政管理纠纷和不动产行政许可登记纠纷,已结案6宗,其中裁定中止2宗、裁定撤回起诉2宗、撤销判决2宗,结案率与胜诉率均为75%;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度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人民法院书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等案件,由业务分管领导出庭应诉。

      (六)突出“立体式宣传”,营造法治自然资源良好氛围。

      每年自然资源集中开展大规模普法宣传,有效统筹在线访谈、民声热线、新闻发布会等平台,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阐述政策内容,直面群众,互动答疑解惑,以直接对话、良好沟通的方式向社会和广大市民宣传我市资源管理政策与动向,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接收民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突出“立体式宣传”,运用电台和电视台、报刊、网络、电子显示屏和窗口触摸屏,开通微信公众号,打造“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公开政务信息,发布政策文件,做好政策解读,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渠道;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在行政村设立国土协管员(咨询员)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免费发放宣传图册,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取得了较好的普法效果以实际行动全面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让法治精神彰显、渗透至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法治自然资源建设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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