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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汕头市金马伦毛衫厂等9户企业(附件所列)长期停业未经营,2019年 4 月 17日,我局在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发布了《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公告》(2019.4.17),当事人至今未到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确认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条第九款规定,现责令附件所列名单中属企业法人登记的企业持相关资料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拒不办理的,我局将按规定给予吊销营业执照处罚。
附件:公告企业名单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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