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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和《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瓶检测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及使用安全风险监测的通知》(汕市监办字〔2019〕226号)文件要求,我局委托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茂名检测院于2019年7月对我市液化石油气瓶检验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结果予以公开,并对监督抽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汕头市2019年液化石油气瓶检验质量监督抽查及使用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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