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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汕)食药监罚[2018]12号
  • 2018-10-29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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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汕)食药监
    罚【2018】
    12
    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 生产不合格药品“当归”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六条第七款 汕头市粤东药业有限公司 914405
    000553
    22234J
    刘值烽 1.没收违法所得3050元,并处违法销售不合格药品货值金额2.5倍罚款7625元(3050*2.5=7625元),合计10675元;2.责令立即改正生产不合格药品“当归”(批号:180101)的行为。 2018/10/9 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 44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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