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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新三伊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插头产品案
  • 2018-05-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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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粤汕)质监罚字〔2018〕28号
    处罚名称: 汕头市新三伊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插头产品案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事由: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结果: 1、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插头产品的行为;2、处以罚款2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85.2元;罚没款合计:2085.2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汕头市新三伊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40513568204516C
    法人代表姓名: 陈绵毫
    处罚决定日期: 2018/5/10
    处罚机关: 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方编码: 440500
    当前状态: 正常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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