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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民政局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5-03-13 17:02
  • 来源: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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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汕头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民政局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汕头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市长平路78号,邮编:515041,电话:0754—88900610)。

    一、基本情况

    (一)信息公开运作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局党组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优化办事程序等问题。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工作机制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实际效能,确保工作机制实现长效化、规范化。

    二是建立工作制度。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民政部门实际,完善了《民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民政部门政务公开目录》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机制及相关工作规范。

    三是搭建信息公开平台。一是及时更新民政网站,发布民政职能、政策法规、服务项目、民政动态等。先后开通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专栏”、“2014年圆梦行动”、“扶困济困日”、“汕头追思网”等栏目,宣传民政政策法规,扩大民政影响力;二是布置政务公开栏,公告民政主要职责、公布服务承诺、公示行政事业收费标准,公开科室分布和单位负责人照片、编号;三是设置电子触摸屏,编入服务指南;四是编印《民政便民服务指引》,制作了“党群连心卡”,告知办理事项、程序、时间,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五是建立对外咨询窗口,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六是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将民政工作重要部署、服务动态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七是举行新闻发布会,扩大公开覆盖面;八是设立群众投诉信箱,电子邮箱,收集社会各界对政务公开的意见;九是利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年”,向村民发放关于换届选举和村民自治有关政策的宣传单,对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起了很好的宣传作用。

    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召开了学习贯彻省、市文件精神的专题会议,局办公室不定期督查科室、直属单位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情况,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是利用政务公开栏或公开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凡是市民政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办事程序都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市民政局办公大楼楼下摆放有民政业务便民服务指南,供前来咨询上访的人员随时取阅。

    二是利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民政门户网站全年刊发信息400多篇,公众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关键字查询”栏目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并全文检索市民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中国社会报、广东民政、汕头电视台、汕头电台、汕头日报、汕头特区晚报、汕头都市报等中央、省、市主要媒体共播发有市民政局提供的政府新闻信息近300条。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至目前,我局尚没有接受过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发生与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公开意识有待强化,公开内容有待深化,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省、市文件精神,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一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逐步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推动主动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有序进行。三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域形势任务发展迅速、工作人员调整相对频繁等特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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