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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日报】有资质社会组织可报名参加评审
  • 2019-12-09 08:43
  • 来源:汕头日报
  • 发布机构:汕头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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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的顺利实施,市民政局计划委托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承接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承接主体通过遴选择优确定。

    据悉,社会救助工作购买服务项目内容包括:入户核查低保对象家庭经济情况,入户数不少于当年度全市各区县低保户数的3%(约1100户,以合同签订月户数为准);入户核查特困供养对象家庭经济、自理能力评估和护理经费发放情况,入户数不少于当年度全市各区县特困供养人员数的3%(约130人,失能、半失能抽查比例各35%;每区抽查2个敬老院,每个敬老院抽查2人,以合同签订月户数为准);维护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平台,确保信息平台正常运转;完成年度各项社会救助数据统计;完成年度社会救助档案整理;社会救助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按时按质完成其它相关任务;项目完成后提交报告。项目资金不超过17万元。项目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承接项目主体的资质条件为:在市民政局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可开展社工服务业务范围的社会组织;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民主制度;具备规范的财务和纳税资质,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设备和专业执行团队,团队人力资源充足,其中,专职人员中须有3名以上社会工作师;年度报告合格,无不良信用记录;开展过类似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优先;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资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工作安排,报名时间为12月5日至12月10日(工作日)。市民政局12月中旬将根据承接主体报名的资格要求,对报名的组织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成立社会救助项目承接主体评选工作小组,并根据目标任务,对照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进行评审,集体研究确定最终承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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