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考学”活动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市委实践办《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考学”活动的通知》(汕群组办〔2014〕6号)要求,深入推进局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教育工作,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提高学习教育成效,组织开展本次“考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学”安排
“考学”活动由市委实践办根据重点学习内容统一命题,局机关及基层单位组织开展。“考学”时间从3月28日开始,4月9日结束。“考学”人员为全体党员(离退休党员免试)。
二、“考学”形式
“考学”活动以开卷形式进行。
三、“考学”要求
(一)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学”活动,把“考学”作为教育实践活的“规定动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党员全员参加。
(二)直属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到局实践办领取“考学”试卷,并在4月9日前完成,上交局实践办。
(三)直属各单位要在4月9日前将单位“考学”活动情况小结报局实践办。邮箱 :420096577@qq.com
局实践办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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