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的通知
市总社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地毯式”、“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的通知》(汕府办传﹝2017﹞50号)文件精神,市总社决定在3月份开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基础上,再次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进一步巩固安全隐患整改,强化安全防范治理。排查行动开展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11月30日,前各单位和科室做好相关安排,确保排查行动落实到位。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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