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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2019〕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汕头保税区管委会实施的经济管理职权事项目录》已经第十四届4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请保税区管委会与市直相关部门做好授权事项的衔接和落实工作。今后,保税区管委会主要履行相关的经济管理职能,原承担的社会事务和城市管理职能按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市直相关部门和属地区政府承担。
附件:汕头保税区管委会实施的经济管理职权事项目录(共37项)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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