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分享到:
汕扶办〔2016〕43号
各有关区(县)扶贫办、财政局:
为做好2017年汕头市老区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市扶贫办、财政局联合制定了《2017年市级老区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地各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申报,严格把关。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关表格可到汕头农林信息网进行下载。
2、项目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提出项目申请并填报项目申报书,并由各有关区(县)扶贫办汇总,于2016年11月5日前统一上报市扶贫办。
附件: 2017年市级老区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汕头市扶贫办 汕头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20日
抄送:市老促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