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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扶办〔2015〕34号
各有关区县扶贫办、财政局:
根据汕市财预〔2015〕51号《关于建立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明细项目库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6年汕头市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市扶贫办、财政局联合制定了《2016年市级老区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地各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申报,严格把关。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关表格可到汕头农林信息网(
http://agri.shantou.gov.cn/)进行下载。
2、项目申报单位要求市级财政资金扶持额度小于10万元的可按要求提出项目申请并填报项目申报书;要求扶持额度大于10万元的在提出项目申请及填报项目申报书的同时上报项目可行性报告。其余规定与要求按《申报指南》办理。
3、申报时间要求,请于2015年10月15日前统一上报市扶贫办。
汕头市扶贫办汕头市财政局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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