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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提标补助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16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林 侃,电话:020-83170126;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钟伟良,电话:020-83133664。
附件: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提标补助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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